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高增村、民强村、人和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已于2020年10月29日、2021年9月3日分别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68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70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68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70号)分别涉及19085平方米、1211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68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70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68号).jpg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70号).jpg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