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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50号)

发布时间:2024-03-05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21年7月20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39号),2021年12月3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14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拟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39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14号)涉及186322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39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14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139号).jpg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14号).jpg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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