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20年7月14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73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73号)涉及118778平方米范围(广州2000坐标系)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73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173号).png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