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属下的集体土地。2019年9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39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03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39号)涉及的84179平方米、《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03号)涉及的141868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39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03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39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203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