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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市监公告〔2023〕364号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州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万屋路二巷15号501房“LV花图形”手袋货主:

  2022年1月12日,根据大源街道提供的线索,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万屋路二巷15号501房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有“LV花图形”商标的手袋若干,该商品涉嫌侵犯“LV花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请示上级领导,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同时扣押了标有“LV花图形”商标的手袋50个。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源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源市场监督管理所(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北路46号)

  联系人:刘学平、欧阳超      电话:020-3258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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