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云组公〔2014〕19号
关于对李敏同志任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街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政府,区直各单位:
请你单位根据穗云组通〔2011〕28号文的规定,按以下要求对李敏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公示公布》;
二、公示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2日;
三、公示方式:请将公示内容撰抄放大张贴于你单位宣传栏内。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5日
公示公布
各街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政府,区直各单位:
根据我部《对拟提任为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实行公示制的试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李敏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李敏,男,1957年4月生,汉族,广东广州人,1975年 9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拟提任白云区区直机关正处级干部。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凡对上述同志的提任有异议的,主要是政治、经济、计划生育、违法违纪和其他影响任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向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政通路281号区委楼5楼521室,邮政编码:510405)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便我部查证核实。
联系电话:86580171、86382851。
联系人:黄树峰、郝继峰。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