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杨敏华同志被确定为区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于2013年6月19日派出干部考察组,对其进行了考察;冯齐广同志被确定为区法院副院长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于2013年6月20日派出干部考察组,对其进行了考察。根据《白云区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杨敏华,男,1965年7月生,47岁,汉族,广东广州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02年10月任副处级,2009年7月任白云区新市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冯齐广,男,1970年8月生,42岁,汉族,湖北大冶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0年3月任副处级,2010年3月任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庭长(高配副处级)。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6月21日至6月27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政通路28号
邮政编码:510405
电子信箱:bygbyk@163.com
联系电话:020-86580171
传真电话:020-86553929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3 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