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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白云区在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3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加强区二级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 选拔数量和范围

  根据工作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从区内公推公选10名优秀干部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拔女干部、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满3年以上。

  4、年龄须在48岁以下,即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现任白云区属单位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或由市直部门主管、区委、区政府协管单位的工作人员)。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注:计算任现职级时间和年龄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以上”、“以下”、“之间”均包含本数。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这次公推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采取不分职位,根据个人条件和工作及班子结构需要,择优选拔的方式。选拔工作于2013年4月启动,2013年5月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民主推荐。2013年4月23日至5月2日,各街、镇,区直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采取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式,推荐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区二级班子副职1至2名,重点考虑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其中,区纪委(监察局)、设党(工)委(党组)的区二级单位,参会人员(参加谈话人员)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2名人选(票样见附件1),其他单位的参会人员(参加谈话人员)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1名人选(票样见附件2)。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如第一次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经单位党(工)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研究,可进行第二次会议投票推荐(票样见附件3)。民主推荐由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进行,有关程序可参见《印发〈白云区规范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穗云组通〔2011〕28号)中《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的意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视情况派员监督,请各单位在会前与派驻纪检组及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报告民主推荐会的时间、地点。

  2、组织推荐。各街、镇,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讨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从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得票数均超过应到会(应谈话)人数1/3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向区公选办推荐的人选。其中,区纪委(监察局)、设党委(党组)的区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情况报区公选办。

  3、报送材料。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4)、推荐人选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于5月3日中午12:00时前派专人送至区公选办,并做好登记,不接受电话、文件交换等报送方式,未登记或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如暂不能提供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的,需在资格复审前提交。持党校学历的,个人不用提交认证证书,由区公选办统一认证。《推荐人选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至byqgtgx2013@126.com。各单位须对报送材料的复印件认真进行审核,并加注审核意见、盖章。

  区公选办地点:广州市政通路28号区机关大院区委办公楼710室;联系电话:86382069(1722)、86381929(1712);联系人:郝继峰、马俊婧

  办公时间:2013年4月23日至5月3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4、资格初审。由区公选办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考试环节。

  5、笔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重点测试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六项重点工作”的了解掌握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6、面试。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六项重点工作”的了解掌握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实行“大评委制”,由有关单位、专家、“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等担任评委,进行面试评分。参加笔试后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7、资格复审和确定考察对象。区公选办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按与选拔职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依次递补,按与选拔职数3: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及其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白云信息网等网络媒体上公布。

  8、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材料。

  9、决定任职人选。综合推荐、考试、考察等情况,结合个人条件、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由区委组织部提出职务安排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推荐、考察结果1年内有效。考察对象表现优秀的,本次未任用的,1年内可优先提拔使用。

  10、任前公示。选拔结果在全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11、试用与任职。对选拔任用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四、时间安排

  此次公推公选工作拟从2013年4月开始,至2013年5月基本完成。

  2013年4月: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2013年5月:接受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2013年5月:组织考察,确定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附件:

  1、附件1:第一次民主推荐票(设党委党组的单位参考).doc

  2、附件2:第一次民主推荐票(未设党委党组的单位参考).doc

  3、附件3:第二次民主推荐票(共用).doc

  4、附件4:2013年在全区范围公推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doc

  广州市白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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