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
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创建规划(2021—2030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
目录
前言
一、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五)规划目标
(六)建设指标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夯实生态建设水平
(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三)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山清水秀白云
(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建设低碳发展市区
(五)打造生态生活特色,建设美丽宜居名城
(六)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四、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
(二)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重点工程列表
前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为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广东不断加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趋于协调。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广东以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奋力打造美丽广东和世界一流美丽大湾区。
白云区作为广州面积最大、乡镇最多、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国际一流的生态宜居湾区城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白云区综合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两千亿元,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提速增效,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取得重要突破。创新“智慧白云”信息化建设;率先推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VR实景平台;成功探索形成“更新—收储—治违”成片连片综合改造模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受国务院嘉奖;被评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全国十个地方之一;景泰涌整治入选全国治水典型案例,白海面涌整治入选2019年广东省“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广州前列。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经验为超大城区可持续发展道路贡献了“白云智慧”。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打造美丽广州区级样板,2021年白云区委、区政府着手编制《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总结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前期取得的成果及经验,以更好地指导新时代下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白云区生态文明向更高水平迈进。本次规划范围为白云区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一、工作基础和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白云区位于广州市中北部,地处东经113°08′36″至113°34′52″,北纬23°07′03″至23°25′53″之间,东邻天河区、黄埔区,西接佛山市南海区,北接花都区、从化区,南连荔湾区、越秀区。根据《广州市统计年鉴2021》,白云区行政区域面积795.79平方千米,辖4个镇、20个街道,是广州市中心城区中面积最大、常住人口最多的一个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1.8℃,年均降雨量为1694毫米。境内兼具有多种地貌,东部和东北是丘陵地区,其中拥有广州“市肺”之称的白云山,是广州城市生态资源、动植物等的基因库。中部为广花平原。西部是珠江水系,河网交织,其中流溪河更是广州市民主要的饮用水源。连续五年上榜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稳居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前十。2020年白云区实现生产总值2245.11亿元,“强二优三、三产融合”实现新突破,经济加速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化妆品产值和销售额实现“双百亿”,制造业加速迈向中高端。
2.工作基础。
(1)聚焦体制机制改革,生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全区61个职能部门和24个镇(街道)已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和具体任务,形成了点、线、面、块相结合协同共治格局。建立“流域河长—区级河长—镇街级河长—村居级河长—网格员”的五级网格化治水体系,高位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和河湖警长的无缝对接,建立严格的河湖长考核机制,2020年被评为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全国10个先进县(区)之一。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指导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落实环评豁免制度,实施建设项目“一张表”审批管理制度,实时共享项目审批进度。
(2)推进治理水平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十三五”期间,配合推进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累计建成污水管网1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3倍,排水管理进一步精细化。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深入推进污染源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散乱污”历年整治力度位居全市第一。2020年,省考李溪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国考鸦岗断面和省考大坳、石井河口断面水质均提升至Ⅳ类,省考、国考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考核标准;39条黑臭河涌全部消除黑臭,基本实现“长制久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7%,六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NOx、SO2等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均明显下降。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污染土地安全利用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创新“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创新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省率先推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VR实景平台。
(3)强化产业布局管控,生态空间格局得到优化。
全区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初步构建,配合广州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成170多公里河涌“碧道”,完成珠江西航道白云段、增埗河白云区段和鸦岗涌等174条河涌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确立广东白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等8处自然保护地。
(4)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构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白云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经济发展平稳向好,连续五年上榜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构建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生态经济体系。以“五个强化”统筹“三旧”“三园”“三乱”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成功探索形成“更新—收储—治违”成片连片综合改造模式。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受国务院嘉奖,荣获国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完成“十三五”市定的累计下降率19.5%的目标任务。2020年单位GDP用水量约19.3立方米/万元,比2015年下降了28.8%,优于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整体保持在87%的较高水平。2020年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民心。
白云区大力投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污水总处理能力提升至158万吨/日,污水管网密度接近17公里/平方公里,161个城中村、农村截污纳管实现全覆盖,实现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积极探索建筑废弃物绿色回收新模式,促进建筑废弃物减量排放、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白云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推进全方位覆盖并初见成效,建立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5个完整的收运体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实行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收运,探索适合城中村、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率保持在23%以上,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广州市前列。行政村全部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公厕覆盖率、道路硬化率实现4个100%。
(6)多举措深化社会参与,根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白云区已初步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为抓手多维度开展环境执法,注重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执法行动的震慑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宣教效果,使市民及企业经营者都能了解、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先后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和《白云区企业环保守法经营指南》等手册向企业和各界人士免费发放,便于大家直观、全面了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与办事流程,鼓励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和见证环境黑点整治,形成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承载力有待提升。白云区是广州市人口第一大区,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市—产业—人口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是白云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关键一步。白云区城市人口众多,对环境设施与服务需求巨大,现有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与国家、省、市的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大量城市建设项目一一上马,垃圾就地处置消纳能力不足等情况,均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带来较大压力,城市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压力较大。白云区是广州市面积最大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大,境内水体多,水文形势复杂,企业、个体工商户、小作坊个体数量大,污染点源多,网格化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存在环境监管困难,基层执法力度跟不上等问题。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增管理职能,但存在人员配置不足,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够的问题。未来,随着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亟需尽快提高区域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水平。
生态文明社会氛围需进一步强化。白云区部分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环保守法意识薄弱,人口基数大且人群环境保护意识水平还不够高,生态文明认同度、知晓度、参与度还不够高,人均可接受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和素质培养机会也较少。白云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山、水、林、田、湖生态资源,但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不足,未能成为引导公众践行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生态文明参与机制不畅,未能有效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
2.机遇与挑战。
(1)建设机遇。
生态文明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自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被置于国家总体布局、发展规划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尤其是“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主要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国家2035年远景目标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推进力度,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亦为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区域发展战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广东省正努力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粤港澳大湾区、“一核一带一区”、广州都市圈等发展新格局为广州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协同、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持续发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五片协同、多核驱动”的新发展格局为白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打开空间。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白云区提出“建设成为广州最好、最强、最有活力的区之一”的总体目标,从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国际枢纽能级加强、城乡环境品质升级等多方位规划部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多重政策落地加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来制度与守法红利,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对于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刚性约束以严守生态红线,提供了政策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和提供组织保障。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迎来建设新机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2)面临挑战。
城镇化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白云区正处于城市高速建设状态,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是城市更新建设引起的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从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人员持续集聚,将会加速固体废物、废水等产生量大幅度增加,客观上对环境、生态形成新冲击。快速城镇化下呈现城乡多元化格局,需要多元化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如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缩小与生态宜居高质量发展城市之间的差距对白云区是一项重大挑战。
绿色发展高标准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多挑战。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下,经济增速减慢,政府出台多项利好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为绿色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实施绿色发展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对区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水平更是提出诸多挑战。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深度融合,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行为规范中,做好“生态+”战略也是重中之重。如何高标准筑牢生态基底,以“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白云区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挑战。
人民群众优美宜居诉求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标准。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建设更高品质的美丽城乡,是广州实现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打造“湾区创业之心·白云宜居之城”,是人民群众优美宜居诉求的心之所向。城市发展愿景、交通规划、教育资源、生活配套,均是白云打造宜居宜业广州新城市核心的重点所在。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对蓝天白云的自然环境提出高标准,更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生活、生态文化息息相关。既要为人民群众留下“山、水、林、田、湖、城”多元景观风貌,又要为人民群众从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上下功夫,做文章,用高标准要求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三生”(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全面提升美丽白云形象和绿色竞争力,高水平打造美丽白云样板,走出一条更具白云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使“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白云”形象深入人心。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依托白云区优越的特色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切实彰显白云区自然山水、人居风貌和特色文化。
以人为本,可观可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城区品质,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落实好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生态惠民、生态为民、生态利民,探索“共谋、共建、共享、共治”新路径、新载体,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确保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高质发展。
(三)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规划文件,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有关文件等。
(四)规划范围。
白云区全部行政区域,包括下辖的4个镇和20个街道,分别为江高镇、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三元里街道、松洲街道、景泰街道、黄石街道、同德街道、棠景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均禾街道、嘉禾街道、石井街道、金沙街道、云城街道、石门街道、白云湖街道、鹤龙街道、龙归街道、大源街道。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城市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持续调整城市空间布局,重塑产业经济地理,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实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市场为主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逐渐完善;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高效的生产方式,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幅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绿色低碳、开放创新、和谐宜居”的美丽白云愿景,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典范。
2.分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1—2025年):对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从差距较大的领域入手,以环境设施建设、产业改造升级转型、城乡绿化建设、培育生态文化为建设重点,依托主导产业基本建立新经济发展体系,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利用名列全省前茅;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落实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日渐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监管制度日臻完善,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生活模式,整体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
远期目标(2026—2030年):以巩固环境设施、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城乡绿化、完善生态制度为规划重点,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明显优化,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现代高端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形成较大规模,全面形成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城乡环境更加低碳宜居,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目标责任和制度体系,走出一条具有白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典范。
(七)建设指标。
根据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共43项,排除针对地级市的指标和涉海指标,与白云区相关的共35项指标(表1)。具体如下:
表1 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夯实生态建设水平。
1.健全协同高效决策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制。理顺部门权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设立白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统筹创建工作。组织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制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工作和决策需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大决策、政策、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及重要文件专家咨询与评估,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提出咨询建议。
加强干部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生态道德教育,在党政干部和公务人员之间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生态环境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保的责任审计。
2.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强化“三线一单”的刚性约束,将其作为白云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好应用,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
深入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着力构建“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全链条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把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制,按规定开展环评豁免。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提升环评管理效能。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环评专家的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主动申领排污许可证,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依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加强对持证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依托“智慧环保”平台,设置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架构,在全区推进环保员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分工与职责,全面压实“职能部门—镇街—村居—网格”监管责任,建立规范化的监管执法清单,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探索以网格化管理的方式组织专职环保员完成监管工作任务,规范专职环保员监管工作。
健全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加大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落实环境信息公开,保证环境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督促排污企业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和整改等信息,规范和引导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排污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环境教育基地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完善白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探索自然保护地一般保护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管理制度,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和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张底图联合审批、联合上报。推进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勘界立标等工作,不断完善白云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3.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监管制度。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数据收集工作机制。抓住“三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等契机,摸清白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建立健全区耕地、人工建(构)筑物、城市要素、林草、湿地、水资源重点监测工作机制。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编制白云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林长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明晰职能职责和权责分工,形成了区委区政府抓总、乡镇(街道)抓管、村(居)抓巡护、部门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林长巡林—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督促检查”的闭环管理模式。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推进“四定”规划审批决策落实,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水资源节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并持续推进节水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强化区级计划用水管理名录、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管理应用。建立节水型城市与海绵城市协同建设机制,深挖节水潜力。
落实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制度。持续落实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制度,进一步提高白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在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统筹运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谋划重大项目空间布局,优化项目选址,推动项目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城乡融合区域“用地”和“还田”两手抓,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的同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积极完善和推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机制,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三旧”用地报批效率,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持续做好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和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等生态补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积极落实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保护补偿投入渠道,提升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效果。
强化河湖长制引领作用。继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建立健全河湖日常保洁、巡查维护、执法监管、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倡导和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完善“行政河长+河湖警长+技术河长+民间河长”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5.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责任制考核办法,合理安排指标权重,细化打分细则,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镇街、区直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继续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必审内容,并持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内容,确保客观、充分检视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履职尽责情况,实事求是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举措,全力支撑市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线索筛查机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着力推动白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6.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覆盖面。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完善信用评价修复机制。健全企业信用强制披露制度,依据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依法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
促进白云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白云区绿色产业和项目信贷的支持力度,信贷产品重点向节能减排、生态农业、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领域倾斜。加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经营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核算、碳排放交易。
构建现代环境保护与治理市场主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白云区环境治理。强化环保产业支撑,落实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环保管家”式一体化综合服务。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实行按效付费。鼓励对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
建立企业和社会生态责任制度。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担责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督促企业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优先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废弃产品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等,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优化环境信访投诉管理机制,推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群众举报激励机制。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促进提高行业自律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尽快启动白云区生态系统生态生产总值(GEP)核算,并动态更新全区GEP数值。依托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引入绿色金融,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
(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1.严格控碳,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强化目标约束和峰值引领。配合国家、省和市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白云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不断深化碳减排潜力分析。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工作。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减少碳排放。
大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督促珠江水泥等重点用煤企业落实控煤责任,加快推进用煤单位改电、改气工作。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城镇燃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落实,全面提升白云区管道燃气普及率和发展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利用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引导高能耗企业、数据中心、垃圾填埋场等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开发建设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光伏项目配备储能系统。提升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效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处理建设项目,鼓励支持固废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引进吸收国际先进环保技术,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发电效率,提高垃圾焚烧、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和净化水平,实现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超过3000吨,生物质能发电超过5亿千瓦时。
推动氢能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应用。利用现有加油站、LNG/LPG站、加氢站扩建或改建加氢设施,稳步推进加氢站、氢油综合能源补给站规划建设,初步建成与氢能应用相配套的供氢网络。推动氢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打造2家专业特点突出的氢能核心装备制造供应企业,逐步形成全系列、高品质、高标准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从研发到生产、应用、技术保障的全产业链条。
推广智能电网与先进储能应用。加速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融合,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抓手,提高全区电网侧、用电侧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储能系统整体设计及核心部件检测、控制、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究推动氢燃料电池储能、氢电互动技术开发及应用。加快建成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社会能源供应灵活性与安全性。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强调环境目标与气候目标双约束,明确重点排放领域空间布局约束、减污降碳管理、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准入、限制和禁止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同步作出污染防治与节能降碳的技术路径优选,提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措施和应对方案。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落实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填报收集。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通过绿色升级、循环化改造、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方式打造示范产业园区。支持民营科技园园区创建新能源应用示范区,推动白云湖数字科技城、广州设计之都及其他产业园区,按照绿色循环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建设,争取打造一批集绿色空间、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公共设施等于一体的绿色园区。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白云”建设,加快修复“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以白云山、帽峰山、白海面湿地等自然森林和湿地为重点,以白云大道、流溪河等道路和河流为框架,构建蓝绿碧网,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和生态景观林工程。加强“一园一城一示范区”绿化环境建设,加快高快速路林带建设,推进105国道环境提升工程,新增80万平方米绿地等项目加快建设,完善106国道和白云湖大道沿线环境提升工程等项目新增绿地规划。
强化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探索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逐步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气候韧性。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片区、设计之都、民科园、金沙洲片区严格落实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海绵控制要求,老城区南部(石井街、新市街、棠景街、同和街等部分区域)以及田心村、陈田村和小坪村等城市更新区域同步完善海绵设施。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优化城市通风环境。结合区域大气特征,依托流溪河、机场高速、白云大道、广花路等开敞空间合理设计通风廊道体系,提升城市空气流动性,扩大生态容量。通过连通城市绿地,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气候。
2.统筹治水,守住一方“蓝绿本底”。
(1)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管理。科学推进现有水源保护区规范优化,加快备用水源应急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勘界和标识牌设置。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强化污染源头控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提升饮用水源风险防范和应急保障能力。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流溪河、珠江西航道等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建立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控网络,完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完善水源地周边防侧翻和路面污水收集截排、应急处置等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2)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定额管理,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达标建设。实施节水行动,加强用水大户节水管理,深入抓好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大力推动规模以上取水用户、工业园区、重点工业园区块开展节水改造。优化城镇供水管网,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和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改造。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强化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推进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尾水达标处理后用于生态和景观用水、河涌补水,试点实施白云区嘉禾涌生态补水工程、白云区祥岗涌生态补水工程、白云区石井河、新市涌水系生态补水工程等。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
保持高压控源减污态势。通过靶向式督查和卫星遥感,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四乱”以及非法侵占河湖问题。全面梳理并分阶段逐步完善各污水处理系统管网缺口,推进修复排水管网错漏混接、塌陷、渗漏等隐患问题,基本消除白云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并恢复已建管网的排水能力。加快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充分发挥污染物削减效能。排查白云区内河道、沟渠、马路边沟、坑塘、房前屋后排水沟等小微水体,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治理方式,全力保障水体水质达标。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加快流溪河、白坭河、石井河、珠江西航道、沙河涌等河涌入河排污口的分类管理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规范设立标识牌。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禁止在地表水Ⅰ、Ⅱ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3)持续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高质量碧道建设。继续推进流溪河沿岸、珠江西航道碧道的建设,推进三角洲河网区“湖城相拥”,构建白云绿色生态水网,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升级版”。到2025年底,建成高质量碧道548公里,基本建成贯通全区的碧道骨干体系。
开展水生态系统调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道、典型污染水体、重要湖库等水体的水生态摸底调查,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实现白云区水环境实时态势感知,推进水环境预警防控能力。
推动美丽河湖水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河涌整治和生态修复,重构河涌生态系统,完善湿地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水源涵养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扩大水生态系统分布空间、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白云绿色生态水网。推进鱼类洄游通道恢复和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
(4)深化废水污染防治减排。
推进工业污染源整治。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排放监管,严格实施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严控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控制。引导工业企业集中入园,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提升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在线监控与异常预警能力。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完善池塘养殖废水排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完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规范渔业安全用药,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环境改善,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农业种植业节水减污。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省级现代产业园创建,加快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5)强化地下水保护与利用。
分区分类实施全区地下水保护与利用。合理开发地下水,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加强地下水监管,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良性循环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防治结合,开展或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3.协同治气,收获更多“蓝天白云”。
(1)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涉VOCs和NOx项目准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新、改、扩建工业涂装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
(2)持续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深化VOCs排放源分级管控。对重点排放行业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并督促落实深度治理措施。依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对标杆企业将给予政策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涉VOCs排放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加大汽修行业VOCs污染治理。鼓励机动车维修、喷涂等重点行业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全面排查全区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经营危险品运输车的洗车场、含喷漆工序的汽修厂、环境敏感区的汽修店开展监管工作,全面取缔白云区辖区内露天和敞开式维修喷涂、补漆作业。
实施VOCs全过程排放控制。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原料替代。加快重点排污单位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探索建设工业集中区VOCs监控网络,强化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引导并督促企业提升VOCs收集和治理效率。推进VOCs末端集中治理,推动淘汰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低效治理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
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充分分析白云区臭氧(O3)污染形成和来源特征,明确臭氧(O3)污染的主控因子,因地制宜确定白云区VOCs与NOx减排比例。到2025年白云区臭氧(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氮(NO2)年均值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
加强工业锅炉排放治理。巩固工业锅炉综合整治成效,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加快引导完成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白云区新建和在用天然气锅炉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加强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动工业炉窑的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3)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进行新车登记和转移登记。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加快淘汰高排放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鼓励推广应用纯电、氢能源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其配套设施建设,限制高油耗、高排放车辆的使用。
加强在用车辆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定期开展全区机动车检测站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和超期未年检车辆清查专项行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机动车排气执法检查和遥感监测。加强柴油车排放监管和执法,加强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等入户检查和重点路段的常态化路检路查,推动重型柴油车OBD建设,探索建立柴油车用车大户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善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加大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淘汰力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将施工机械排放状况纳入文明施工检查,对排气不合格施工机械作退场处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工程招标中,增加使用清洁能源工程机械加分项,引导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清洁能源机械。开展工程机械违法上路专项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
(4)综合治理城区扬尘污染。
整治堆场扬尘污染。加强对工业堆场等物料堆场的监管,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深入实施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围盖洒洗硬绿”等工程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对扬尘重点区域开展工地视频、扬尘在线监控建设,全时段监控工地落实“6个100%”情况。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在重点区域主要道路新建视频卡口抓拍系统,实时监控建筑废弃物及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运输过程,推广应用全封闭运输车辆。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大力实施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5)综合整治城区烟尘污染。
规范餐饮场所合理选址。有序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积极运用市场化经济手段引导餐饮服务项目进入集聚经营区。
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整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场所应要求全部改用天然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开展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鼓励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餐饮场所开展集约化综合治理,推动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强化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监管,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强化村居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定期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焚烧生活垃圾、园林废物等违法行为,拆除焚烧生活垃圾炉灶,严厉查处露天着火点。
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按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重点做好春节、元宵、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6)强化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及数据应用。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持续优化完善“一镇街一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加密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风速风向、气温等气象要素的在线监测数据,提高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能力以及区域联防联控能力。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用,提升精准治理的水平。结合“智慧环保”平台,做好信息化管理,动态更新各种大气排放源清单、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信息,实时掌握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严格落实《广州市白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轻度以上污染等级应对工作,对可能发生污染的天气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借助“一镇街一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加密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分时分镇街分类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建立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实施绩效分级管控,探索建立不同行业涉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
4.扎实治土,打赢“净土”攻坚战。
(1)夯实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基础。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和完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空间信息管理,对纳入联动监管的地块,对有关镇街(园区)在详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及时上报更新至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2)严格预防新增土壤污染。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控。依据《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以及地下储罐、运输管线、污染处理处置等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等工作。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制生产、停业关闭等措施。
严格现有污染源管理。督促土壤重点排污企业每年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
加强企业关闭搬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制定、备案并实施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强化地块安全利用。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对拟收回的工业企业用地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源污染控制。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
(3)强化土地利用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成果的应用,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修复试验示范,探索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推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试点工作,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逐步完善污染地块负面清单。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不断完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强化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共享。
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强化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逐步完善场地污染调查档案和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严禁未经评估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
(4)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管控在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周边新建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合理规划和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其排污许可管理,依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频次,推进土壤污染修复事中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管控污染地块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整治及监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防止新增耕地污染。
5.综合治废,积极建设“无废城市”。
(1)有序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健全“无废城区”基础设施体系。按省、市工作部署,配合推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等项目落地,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形成有价固体废物市场资源配置,无价低价固体废物政府兜底保障、无害化处置的格局。配合广州市补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应急处理处置短板,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设施配套,强化医疗废物末端处置监管。
推动“无废城市”细胞试点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进快递、外卖包装绿色化。按省、市工作部署,因地制宜推动一批园区、社区、景区、机关、学校、商超、市场等“无废城市”细胞试点建设工作。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产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开展循环化工业园区改造,构建绿色循环生产模式。在电镀等重点行业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电厂、水泥、建材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
(2)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积极培育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拓展市政污泥、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渠道。鼓励和引导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等领域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
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化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回收点城区按每3000户至少配置1个,农村地区按照“一村一点”的原则布局。中转站按照“一街(镇)一站”原则,每个镇(街)至少建设1个以上可回收物中转站。白云区内至少建设一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鼓励白云区农村地区对餐厨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好年度建筑废弃物产生情况调查、预估,合理布局区域建筑废弃物源头分类、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规划需求相匹配、移动式和固定式相结合的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和再生市场体系。倡导施工工地优先回填利用建筑废弃物,降低建筑废弃物的受纳处理量。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或标准地膜,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强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推广种养循环处置利用、有机肥资源化利用等。
(3)加强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加强白云区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及抽查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含收集和处置利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以《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为抓手,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行为,压实企业落实台账制、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等主体责任。
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管。配合广州市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除因保密等规定执行纸质联单的除外,实时收录联单各环节数据并记录转移轨迹,实现转移全流程追踪,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信息,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
加强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实验方案(2019—2024年)》要求,依法完成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涉疫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全力降噪,打造舒适宁静和谐环境。
(1)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预防。
对综合交通体系、产业发展、工业用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声环境影响评价,从规划划定噪声防护距离、淘汰落后设备等源头防控措施入手,减少后期噪声污染治理成本及难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在审批涉噪声污染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噪声敏感区的行业准入。
(2)强化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督促各工程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重点治理工地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施工单位、街道社区、受影响单位与居民、相关部门参与的工地噪声协商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未采取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和在中午、夜间施工的工地及时发现,从严处罚。
加强工地噪声实时监控。按照《广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督促各工程责任单位落实噪声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接入、运行等工作,加强工地噪声实时监控。
(3)完善交通运输噪声防治。
优化交通路网体系。合理规划道路沿线地区的开发。在城市更新建设中,电力、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要优先规划、优先建设,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对道路设置防护绿地,严格按照“道路边线退让间距规定”进行建筑后退道路边线控制,减少道路交通对周边功能地块的噪声污染。
明确噪声防控责任主体。分类处理交通运输噪声,强化对新建交通项目、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等项目的监管,督促相关噪声防控的责任主体落实降噪措施。继续按计划推进交通隔声屏建设和居民隔声窗建设。
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提高交通噪声污染严重路段识别能力,明确严重路段交通噪声治理责任,严重路段要求实施限速。加强机动车限速、限鸣、限行管理,加大对城区重要道路超速的执法处罚力度。
缓解机场区域噪声影响。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土地开发。配合广州市开展白云机场噪声治理,落实受白云机场噪声影响的村庄搬迁安置工作。
(4)加强工业噪声防治。
严格禁止使用国家、省规定的高噪声设备和工艺,鼓励企业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有效减噪措施。对工业企业噪声源厂界噪声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按照需要开展噪声投诉较为集中的工业区域噪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手续、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
(5)强化社会生活噪声防治与监管。
加强餐饮业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餐饮业噪声污染扰民有关防治要求。对以高音喇叭、播放音乐、驻场演奏、演唱招揽顾客的餐饮业户及其他经营场所进行监管查处;对餐饮业户使用空调冷却机等噪声源产生的噪声进行监管查处。
加大娱乐业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力度。定期深入辖区娱乐经营场所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检查问题,宣讲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整改。加大对娱乐噪声污染监管执法力度。
做好商业网点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控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肉菜市场夜间卸货造成的噪声污染。对违反营业时段管制的活动场所采取停业等处罚措施。
7.强化应急能力,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
严控环境风险项目。严格涉水、涉气环境风险源准入,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强珠江西航道、流溪河等重点区域的高污染高风险企业管控。鼓励发展低环境风险的产业,引导逐步淘汰低产值、重污染、重大环境风险行业企业。
加强敏感区和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持续加强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日常环境监管,提高饮用水源地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力,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水质预警监控。深入开展全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开展治理整改工作,落实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登记入库,动态管理。
推进重点污染物管控和减排。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改造提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涉重金属减污效果持续优化。及时跟进落实新污染物管控要求,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配合落实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监测等工作。
(2)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强化提升核技术与放射源监管能力。继续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利用单位的监管力度。配合省、市建设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实时监控平台,对Ⅲ类以上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开展在线监控。规范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管理,结合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动态更新工作,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保持放射源建档率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100%。强化对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配合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统筹管理。
加强辐射应急与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联动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和具有辐射监测资质单位,强化核与辐射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辐射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完善辐射安全防护装备及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引导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依据自身的放射性物质、装置特点,针对性地配备一定量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辐射监测仪器。
科学普及核与辐射安全知识。拓宽辐射安全知识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加大辐射安全防护知识专业培训和辐射科普知识宣传力度,科学正确普及辐射安全基本常识。引导和敦促核与辐射利用技术单位加强其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加强系统内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细化应急职能,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加快构建与辖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管理力量,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对已登记的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在能力建设上予以支持,不断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特种装备配备,提升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处置能力。
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演练质量,增强实战应急能力。梳理辖区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展开部门与企业联动演练。组织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应急联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完善镇街、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制度,妥善应对跨领域、跨区域污染事件。
(4)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应急响应体系。规范应急指挥、信息报送、应急监测、现场调查、现场处置、信息发布、时间评估、损害赔偿、责任追究、事件总结等环境应急应对程序,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实现环境应急管理的有序运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报告。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和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强化舆情搜集,重点关注“12345”“110”“122”等转交信息。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早获取、早应对和“接报即上报”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报告。
依法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门对照突发环境事件不同等级,细化内部响应流程,明确分级响应工作机制。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有高度敏感性,确保一旦发生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启动响应程序,有序应对、科学处置、高效保障。对涉及饮用水源、敏感时期、敏感人群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快速反应、迅速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山清水秀白云。
1.严守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白云区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管控措施,强化底线约束。落实“三线一单”分类管理,并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白云区产业布局及城镇建设规划的衔接,统筹协调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布局,加快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巡查等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全流程监管,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构建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结合空间布局结构确定城市中心、城市发展轴及特色化发展片区等,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持续推进“精建精美”,以渐进式更新为主导,整合现有资源要素,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优化工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全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低效用地开发利用。加快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做好村级工业园产业和土地空间谋划,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
2.推进城市公园建设,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1)整合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地。
动态更新整合自然保护地。以白云湖、帽峰山生态公园等建设管理为抓手,整合优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游憩为基本策略,打造一批具有白云区特色的生态服务基地。根据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不同类别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分别设立差异化分值标准,形成以自然保护对象为目标的评估调查报告,作为确定各类自然保护地保留、晋(降)级、调整、退出等优化整合措施的支撑依据。
推进全域生态公园建设。加快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城乡公园体系,积极推行公园低影响开发模式。加快白云新城、白海面、白云湖等公园建设和维护,推进镇级公园、村居公园以及社区公园建设。进一步推进白云山整治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复绿、环境提升,加强广州花园建设。
(2)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公园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辖区公园管理规范化。健全全区自然保护地基本信息库,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调查保护力度,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系统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落实确权登记和分级管控。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明确界定各类自然资源种类、面积、权属性质和资产产权主体,逐步落实自然保护地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行主体与权利内容,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行协议管理。结合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探索一般控制区内特许经营制度。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
(3)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对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地,按管理层级,对受损生态系统,分区分类实施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的修复措施。建立生态廊道,逐步开展重要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设施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保育、巡护、监测信息化和智能化。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技术装备,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配合省市构建“互联网+智慧自然保护地”,建立统一规范、科学有据、布局合理的科研监测体系。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评估和考核机制和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整合生态体验、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等功能,将自然保护地串联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有机整体。
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利用的生态风险,明确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依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
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管经分离、多方参与”的特许经营机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逐步实现全民共享生态红利。
3.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底线。以空间、承载力和准入环境管控为切入点,推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硬约束落地。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实现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强化空间—承载—质量系统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落实全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六片田森林自然公园等优先保护单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等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一般管控单元分类管理。统筹协调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布局。加快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
优化生态空间和城市发展布局。探索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制定城镇居住组团、商贸组团、产业组团和基础设施环保优化调控对策。明确流溪河水源保护区及周边产业发展策略,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机制,强化水源保护核心区的管控和缓冲区的产业规划,积极引导绿色产业经济模式。
优先保护重要生态空间。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对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除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人类活动外,可适当开展生态旅游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不断提升白云山、帽峰山等生态屏障功能。
推进河湖水库管理。加大河湖堤岸精细化管理,打造河涌景观带、滨水公园,及特色精品碧道水岸。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和河湖水库等涉水空间保护规划,2025年前,完成水务基础设施保护空间和河道、湖泊、水库、小微水体等涉水生态空间划定,达到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100%。统筹生态、文化、休闲、经济、水安全等功能,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与保护碧道沿线的自然生态。推广大源村沙坑涌河碧道建设经验,继续推进流溪河沿岸、珠江西航道碧道的建设,推进三角洲河网区湖网相拥,构建白云绿色生态水网。到2025年底,建成高质量碧道548公里,基本建成贯通全区的碧道骨干体系。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主体功能区划,以镇街为基本单元,细化、优化白云区国土空间。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明确重点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产业类型。强化“多规合一”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规划管理协调机制。
推进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城中村改造、村级工业园整治、连片工业园改造、精品街区等工程对乡村振兴、美丽白云、人居环境整治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积极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优化全域功能布局。
(3)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以白云山—帽峰山森林保护区为主体构建生态廊道,推进白海面、白云湖自然水文调节和游憩功能为主的生态绿核带建设。积极推进流溪河水源保护与自然湿地景观带、白坭河—珠江西航道滨河景观带关键节点建设。开展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及机场高速两侧景观围带建设,完善高速、快速路两侧生态廊道,加快将交通主干线两侧打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景观带。
加强生态屏障区建设。以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亚区、白坭河水质恢复亚区为核心,开展广州市北部生态屏障区环境战略工作。深化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白云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资源和经济发展优势,积极构建都市生态休闲区。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巩固以东部帽峰山片区为整个区域生态屏障、流溪河流域及农田林网为水源涵养区、南部白云山和主城区绿化为城市林业区的格局,打造广州北部重要生态涵养区。
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高质量水源林建设,依托白云山、帽峰山等资源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组织完成50个乡村绿化美化项目,推进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和生态防护能力。
(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建设低碳市区。
1.严把产业发展环境准入关,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落实准入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推动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项目选址及审批环节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继续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合国家、省、市开展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强化城市建设、流域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领域规划环评。重点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
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重点清查汽车制造、化工、家具等涉VOCs等行业和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积极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完善清洁生产鼓励政策,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升级改造,完成从低附加值产业到高附加值产业的转变,提升绿色化水平。
继续推进村级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按照功能布局开展村级工业小区、专业批发市场安全整治与转型升级。推动建设一批办公楼宇、小微企业总部园区或电子商务园区,引导化妆品、皮具、鞋服、汽配等传统产业向产品研发、设计、展贸、电商等价值链高端延伸拓展,促进企业类型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总部运营转变。大力推进专业工业园区建设,实行集中生产、统一排污、集中治污,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
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增强绿色供给,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进绿色包装,引导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材料,加强对包装印刷企业的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绿色回收,鼓励企业开展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废物分类回收处理。
2.实施绿色循环低碳制造体系,激发传统产业新动能。
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以绿色、低碳、高端、高效为目标,推动制造业走向产业集群、资源集聚、土地集约、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加大力度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环境、生产工艺以及产品。以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轨道交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智能汽车及自动驾驶、下一代通信技术、类脑智能、激光等离子体等五大领域未来产业,打造未来产业、轨道交通、临空经济、美丽健康等多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若干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区,力争到2025年实现先进制造业占规上工业比例达70%以上。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大落后产品、装备、技术、工艺淘汰力度,加快推动污染产能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围绕低碳、低排废目标要求推动传统产业向节能。节水、节耗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精细化工、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行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执行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要求,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选择排污量大、产业链长、绿色转型潜力大的行业、工业园区,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作用,深入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建材、再生资源等重点行业循环化发展。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提高建筑垃圾、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再制造产业化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石湖供应链创新园南侧、广从快速路东侧、李坑焚烧厂西侧规划构建“技术先进、环境优良”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转,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为主攻方向,构建土地集约利用、产业特色鲜明、环保设施齐全、科研技术先进、生态环境优美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大力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互联网、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同时又要减少以上产业领域中环境压力较大的生产环节。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研发。大力推进低碳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园区的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顺应能源转型趋势,把握低碳变革机遇,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氢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产业,加快培育储能、数字能源、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推进建设新能源制取、储运、装备、应用等产业链。以民营科技园为产业平台载体,重点发展氢能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储能及产业应用、节能环保设备等。
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推动广州民营科技园在新时代再出发,系统推进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综合实验区,打造体现世界产业和科技前沿趋势的大湾区未来产业培育核心基地。加强智慧园区顶层设计,探索更高层次的产城融合模式,开展新型园区城市设计,建设“数字民科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3.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根据白云区农业发展目标,明确各镇街空间发展格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保障集成区、近郊休闲农业首选区和农业新兴业态发展区。依托流溪河自然风光及现有花卉苗木产业集聚优势,打造集生产、交易、科研和观光休闲于一体的设施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猪、鸡—沼—果蔬”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建成安全高效智能生态农牧示范园。加快空港文旅小镇二期建设,打造成为展示全国、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
提高科技引领都市农业发展能力。建设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科研成果转化、创业辅导和扶持政策三助力农业初创企业模式。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积极推动北斗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智慧三农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做好“农业+”生态、电商、旅游等文章,在流溪河、巴江河、帽峰山沿线周边打造一批高质量农业公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农业电商基地。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推动帽峰山、流溪湾、云溪湾、巴江河等特色自然生态景观和现代农业资源的深度融合发展,打造集观光休闲、医疗康养、科普教育、运动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观光休闲农业,打造帽峰山、流溪湾、云溪湾、巴江河四大新乡村示范带。依托帽峰山丰富的山林资源,重点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森林旅游业和民宿经济,打造都市居民山旅体验和休闲康养区;依托流溪河,“农耕文化+文旅产业”融合的方式,开发集农业观光、田园度假、农耕文化、农产品会展商务、农业科普旅游等于一体的农业公园;依托钟落潭镇寮采村、龙岗村、米岗村、雄伟村,发挥“一村一品”资源禀赋,四村联动全力打造以田园风光为主题旅游新业态;围绕巴江河发展特色水产养殖、花卉种植业,加快菜田设施化、生态化建设进度,打造一批花卉、蔬菜、观赏鱼现代化种养基地。
4.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绿色服务业体系。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以空港经济区为中心现代服务业逐步向四周辐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空港直接配套服务业、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以机场、铁路等为引导,加大物流功能整合,打造现代物流体系,推进商贸会展业由传统业态向现代业态转变。充分利用生态优势,有效整合区内白云山、帽峰山、流溪河、南湖、白云湖、白海面湖生态资源以及田园风光、乡土民俗等特色,积极发展生态旅游、都市型现代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打造“体育+旅游”“文化+旅游”“汽车+旅游”等体验基地;深挖传统文化资源,集聚文艺创作、文娱展示、艺术交易、文创设计等产业。瞄准创意新优势,大力发展电竞、超高清视频内容制作、动漫产业,构建“两城两都一区”的文旅体产业空间布局。
鼓励发展经济社会咨询、管理咨询、健康咨询、科技咨询、信息咨询等服务。大力引进国内外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咨询及管理服务机构,促进咨询服务国际化、专业化发展。健全节能环保服务体系,重点发展节能服务、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等,开展节能诊断、节能量监测审核、信息咨询、节能低碳认证等节能服务。规范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排污权交易技术核定等环保服务,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信用评价、碳排放权交易、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加强社会智库建设,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管理系统推广应用。
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产业和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白云金控充分发挥白云基金、白云担保等不同金融板块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多层次合作,探索丰富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支持绿色企业、项目融资。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
(五)打造生态生活特色,建设美丽宜居名城。
1.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级。
加快补齐城乡污水设施短板。推进城市污水系统布局优化,落实就近收集处理和回用的生态治水理念,进一步优化现状污水处理厂布局形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计划,采用分散污水设施布置,分流均禾净水厂、石井净水厂等系统负荷。加快污水收集和转输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梳理各污水处理系统管网缺口,到2025年基本消除全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加快实施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以石井河43条合流渠箱为重点,扩大推进全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基本解决雨季溢流和排水不畅问题。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片区污水管网及雨水排放通道,消除村内污水外露现象,实现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立稳定的区、镇(街)、村(居)、第三方维管单位四级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设施良好,收水高效,出水达标”。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深入开展。优化垃圾分类模式,居住小区巩固“12步工作法”成果,固化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垃圾分类优等小区;城中村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栋长制+”模式,压实房东、二房东的管理责任,高效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村继续推行“定时上门收+星级评定”模式,对村民分类加强监督,并与奖惩挂钩,培养村民的垃圾分类习惯;学校、酒店、商店、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结合无废城市创建、限塑等工作,建立健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深化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提档升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结合旧城、旧村改造,高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撤斗改桶”,提高农村垃圾分类设施水平;按照“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标准,升级改造现有分类投放设施;完善可回收物细分类投放配置,探索智能分类收集房推广使用。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体系,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社会基层治理格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按照“一类一策”“小车进社区、大车统一运”“车改桶”“公交化”等分类收运方式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混收混运问题。合理优化线路、调配车辆,完善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5类收运路线。规范建设各类垃圾收集点、转运点,规范配置各类垃圾收运车辆。到2025年前,建设大中型垃圾转运站1座。继续推进小型转运站、收集房、工具房及环卫驿站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统筹配置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做好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加强环卫收运系统与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布点。鼓励农村地区对餐厨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
加强城乡合格饮用水供水保障。推进城市供水系统布局优化,积极配合广州市北部水厂建设,以及广州市西村水厂、江村水厂、穗云水厂工艺升级改造。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白云区北部四镇供水资源整合工作,逐步完善白云区供水管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完成110个农村改水工程建设,启动京溪、同和2个城中村供水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村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和水量水平。至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水量稳定、水质达标。
2.推进全域增绿织绿,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推动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构建“东山西田,一环一心,两核四带,蓝脉绿网”的绿地系统。建设美丽宜居花城。实施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花城花景”行动,完善“花+”特色花景空间体系,实施花城文化建设工程。建设活力共享公园城市。进一步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城乡公园体系,规划新建城市公园1个,社区公园8个,口袋公园15个,使公园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85%,努力实现“出门进园”。加强园林绿化管养,督促镇街落实城市绿地管理养护分工责任,提高管理养护水平。强化古树名木精细化管理保护。加强对区域重点高速(环城高速、机场高速)快速路沿线以及重点河流(流溪河、白坭河、珠江西航道)沿线的防护绿化的规划和管理,确保现状绿地边界具体坐标、功能不改变,规划绿地规模不减。
完善城市便民绿色交通设施。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围绕三大综合枢纽和“一园一城一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和重点功能区,优化铁路、城轨、区内道路网络、停车设施系统等静态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十一横九纵”主骨架路网,加快区内碧道、绿道建设,加快完善交通枢纽换乘停车设施和公共充换电网络,加强5G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智慧交通,为引领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供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建设城市交通慢行系统,健全绿道、碧道建设,在新建道路中适当增加自行车道。不断规范共享单车停放、使用管理,改善公众出行体验,补齐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
积极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公务车、出租车、物流配送、环卫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鼓励短途班线、市内通勤等客运领域使用电动客运车辆。加快建设白云燃料电池环卫专用车生产基地,推进公交、环保、工程服务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到2024年,实现巡游出租车全部电动化,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楼、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4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55%,民用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加快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引导采用高效节能电器和办公设备,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落实市关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试点名单的大型建筑做好电耗限额管理。到2024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生态振兴。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全面组织开展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查缺补漏,强化源头收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合理采用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模式,分类强化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巩固农村水环境治理成效,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现设施完好率100%。河道管理范围无新增违法建设,巡河通道全部贯通,结合拆违工作适时开展碧道建设,提升水景观。综合治理黑臭水体,对黑臭水体开展“一点一策”精准化整治、常态化监控、销号式管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优化完善村收集点、镇转运站设施布局,统筹推进“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服务功能,实现“日产日清”。实行“星级评定”,进一步推动村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完善全域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养护专业化”的建管养一体长效机制,协同推进公共厕所新建与老旧厕所改造提升工作,加快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体系,分类实施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业生产相衔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近就农消纳利用。
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实施乡村美化行动,优先在钟落潭镇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流溪湾“五大美丽”综合示范片区、四大美丽乡村群及“四沿”区域开展沿线连片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等一体整治提升。至2023年,钟落潭镇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所有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基本形成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稳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推进2290亩高质量水源林建设、10个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打造“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深入实施“五个美丽”专项行动,持续建设“美丽家园”,大力建设“美丽田园”,用心呵护“美丽河湖”,改造升级“美丽园区”,协同建设“美丽廊道”。
4.推进绿色生活创建,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
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建设城市交通慢行系统,分类有序地推进全区充电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增加绿色服务供给,开展绿色回收,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六)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1.强化生态文明载体建设,推进生态文化发展。
积极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宣传,借助政府官网发布公开信息,完善环保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好网络、报刊、电视、橱窗、板报、新媒体等媒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有效利用文化场馆等设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展览和法律知识宣传等活动,在人群密集的机场、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生态文明公益广告。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荐白云区相关单位参与“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配合广州市组织公众参观开放设施工作,提升基地向公众开放的力度和环境科普教育成效,宣传生态环境理念和知识。
广泛开展绿色细胞创建活动。开展绿色园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在理念、政策、教育、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力争创建数量、创建率全省领先,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2.加强生态文明宣教,提升全民生态素养。
加大生态文明教育宣传覆盖面。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及公共生态环境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实现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化,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认真学习党校培训、领导干部网络学法等教育中设置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政绩观,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水平。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在100%。
创新校园生态文明教育。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程,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意识、培育良好的生态保护习惯、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感。
3.传承白云区文化精华,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挖掘生态文化地域特色资源。以空港旅游、乡村旅游、商贸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为主导发展方向,整合穗丰红色文化路线、联升学社、客家文化、地方宗祠等历史文化、产业文化资源优势,优化城市休闲功能,打造具有白云特色的文体产业事业。挖掘曾氏大宗祠、粤汉铁路遗址等历史文化底蕴,支持农耕文化博物馆、遗址公园、村史馆、文化祠堂等设施建设,促进村庄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提炼广府文化与民俗文化、弘扬爱国文化,深入挖掘三元里抗英、北村粤剧、均禾火龙民俗节等文化资源,支持石马桃花申报国家地理标识,做大做强桃花雅集、北村粤剧墟、神农草堂等文化品牌。
加强社区(村)品牌文化建设。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广式红木宫灯制作技艺、根雕、广式烧味制作技艺等具有白云特色的农村文化产业和品牌。围绕消费需求新变化,加强粤剧、粤曲、龙舟等民艺民俗创新创作,发展文化特色产业。支持乡村自办文化,指导镇村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鼓励和扶持具有乡土特色的文艺创作。立足乡风民俗,开展系列乡村文化、文体赛事等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白云区春耕节”。
四、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内容设计的基础上,本规划从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5大规划任务出发,提出了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34项重点工程,包括生态安全领域11项、生态空间领域7项、生态经济领域10项、生态生活领域4项、生态文化2项重点工程,详见附件。
(二)效益分析。
生态效益。建设生态文明,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措施的实施,将推动全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生态功能持续加强,生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经济效益。建设生态文明,通过经济发展方式低碳化绿色化转变,加速传统行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保护中求得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实行科学保护,做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产出。生态文明建设将促进白云区的经济质量提高,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奠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社会效益。建设生态文明,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范围中去,使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方向转变。通过生态环境建设相关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增加生态绿色产品供给,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为全区人民提供清新良好的生态环境及绿色安全消费选择,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保障。成立由白云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协调配合的白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创建领导小组牵头总负责、统筹协调作用,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汇报,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工作。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区街分级负责、专家建言献策、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实施监督保障。加强实施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保障创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资金统筹保障。积极申请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将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发展计划和投资预算,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进程。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科技创新保障。加强与高校、研究院所、高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大力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研制,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产业和产品,加速创新成果就地转化。积极引进和推广清洁生产、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资源集约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供给及利用等领域的各类先进技术、工艺与产品。加强国内跨地区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成功经验。
社会参与保障。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媒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用现代传播语言讲好白云区故事,展现白云区新形象,营造良好建设氛围。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创建全民行动体系,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和基层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让人民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面貌设计者、形象守护者、成果评价者、最大受益者。鼓励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作用,把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汇聚成磅礴力量,让生态文明创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和自觉实践。
政策衔接保障。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建设指标进行修订,则参考最新的创建要求及指标体系执行;如遇到区域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上级有关专项规划印发,本规划任务应参考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重点工程列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