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定或者本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据职能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及其结果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业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公告等。

  (五)财政预决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七)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动态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s://www.by.gov.cn)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指南》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求,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白云区政务中心当面提交申请。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01-206综合受理窗口。

  2.信函提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200006/index。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详见附件2)

  三、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咨询及传真电话:020-36241957

  电子邮件:guotu_zixun@by.gov.cn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5号(广州市设计之都C3栋)

  邮政编码:51040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01-206综合受理窗口(白云区政务中心)

  受理窗口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