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贯彻执行。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想方设法有效推进我区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工作。区财政局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对口帮扶办、区供销联社适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主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统一提交至区财政局,请务必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预留份额填报视频操作指南:https://v.qq.com/x/page/p32469zfpob.html;预留份额确认汇总视频操作指南:https://v.qq.com/x/page/p3248oiwh4h.html),由财政部门统一提交平台。预留比例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的“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严格执行,确保完成省要求的年度任务。
三、各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要求,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采购金额可参照《广州市白云区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白云区消费帮扶数据统计口径的通知》,并纳入我区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
四、鼓励各单位优先采购23个我市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6个重点帮扶县(详见省发文附件5),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区属企业参与平台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
2.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3.广东省采购培训(新简版)
联系方式:
网络销售平台系统技术支持:400-1188-832
区财政局:朱晓薇26092290
区农业农村局:周列86385805
区对口帮扶办:温思梅80736046
区供销联社:肖兰茜18688870817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白云区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6月20日
附件2: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