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食品销售环节的10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盐)进行监督抽检,共167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5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28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食糖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蜂产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盐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尧军鱼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78μg/kg,超过标准规定小于等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三元里分店销售,标示为新兴县联生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2月13日生产,规格为125克/瓶的联生盐津梅条,胭脂红检出值为0.065g/kg,超过标准规定小于等于0.05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