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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职责介绍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议案提案办理、新闻宣传、机关后勤管理和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案件核审和组织听证工作。 |
财务科 | 研究制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编制部门预决算。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缴非税收入。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
执法监督科 | 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领域)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市场监督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开展商务综合执法工作。 |
业务督查科 | 负责统筹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重要决策、重大事项的跟踪、协调、督办、检查和落实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跟踪、协调、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承担信访工作。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控制规范工作。 |
协调与应急科 | 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局应急处理和应急值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草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区有关事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产品安全隐患排查、研判与分析。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相关产品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承担舆情事项办理情况的指导、督办和上报。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
登记注册科(审批管理科) | 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辖区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开展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协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
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市场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管理。出具资信证明。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
市场规范管理科 | 负责和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规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
商事主体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辖区商事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在社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对商事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负责消费维权和消费者保护工作。指导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白云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 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案件。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辖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
标准化与质量发展科 |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建立并推行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级别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政策措施。宣贯普及标准化知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配合做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协助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辖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组织指导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指导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知识产权服务科 |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
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 | 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组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印制和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
质量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获证企业实施证后监管。组织实施工业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拟订并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
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监督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拟订并组织实施销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销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
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拟定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监督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负有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全区化妆品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化妆品风险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宣传。配合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依法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应对处置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
计量科 |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对计量标准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承担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
打假综合科 |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区年度打假工作方案。组织重点产品专项打假、打假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承担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执法一至八大队 | 负责查处辖区违反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领域)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承担在白云区举办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
人事科 |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
督察室 | 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负责日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举报,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 |
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 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
三元里、松洲、景泰、黄石、同德、棠景、新市、同和、京溪、永平、均禾、嘉禾、石井、金沙、云城、鹤龙、白云湖、石门、龙归、大源、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枢纽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 在区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并承担有关执法工作。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 负责受理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申诉、举报,及其他部门的投诉台网转来的消费者投诉。负责提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负责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 负责组织本局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和软件系统的建设,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本局机关信息化设备采购选型、验收、设备报废的建议工作,以及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本局信息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交流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 | 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单位) | 依法协助开展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承担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药品包装材料等方面的检验任务。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抽检、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工作。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完成区市场监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