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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要事项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测、舆论引导。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内部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监审科。承担健康白云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督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协助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收费行为。

  (三)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制和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和协调落实本系统执法责任制,承担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拟订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办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备案等相关事项,接受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卫生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评价和考核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承担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中医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社会急救医疗网络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中医药业务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组织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发掘、整理和继承祖国医学遗产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改绩效考核政策、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校验、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调解、对口帮扶、征兵体检等工作。指导区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和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及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绩效评价和督导考核。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

  (七)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镇(街)开展职业卫生巡查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监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评价和督导考核。

  (八)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生育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承担计生奖励、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爱国卫生管理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负责指导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国家文明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干部保健科拟订全区干部保健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直部门、各镇街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干部、人才、专家等的医疗保健及干部保健基地、保健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建并管理区级医疗保健服务专家库。负责组织干部、人才、专家等人员的体检和提供医疗建议、协调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才、专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干部保健业务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劳动工资、人员绩效、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及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课程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出境的管理和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承担局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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