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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联社,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环〔202312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穗环〔20251号)等工作要求,健全规范有序的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体系,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要求,同意你们结合白云区实际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本次试点的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是指家庭生活或者为家庭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销售门店及维修门店、铅蓄电池销售门店等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工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验室、有害垃圾集中贮存单位、电信运营商、地铁、银行等单位产生的废铅蓄电池除外。

  二、由广州市白云区供销联社联合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依托供销联社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一批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各收集网点在许可收集范围内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活动时,无须签订收运协议,无须运行电子转移联单,但须建立收集记录台账。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应对集中收集后的废铅蓄电池,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三、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1231日结束。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5年4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区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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