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现将《钟落潭镇困境儿童分类补助金发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公共服务办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联系人:陈宝华,联系电话: 37055039)
钟落潭镇困境儿童分类补助金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6号)、《广州市白云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规〔2019〕2号)和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儿童生存与发展需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帮扶,提高我镇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对象
困境儿童补助金发放对象为:在册的具有钟落潭镇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在册的孤儿、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等。
(一)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自身困境儿童。是指因自身残疾、疾病等原因导致康复、教育、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家庭困境儿童。是指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以及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补助标准
(一)婴幼儿阶段(3周岁以下)困境儿童及不在读残疾儿童,生活费每人每月补助308元,按月发放。
(二)在读困境儿童,按学期发放:
1.学前教育阶段,学杂费每人每学期补助4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每人每学期补助1056元。
3.普通高中及职中阶段,学杂费每人每学期补助2388元。
4.康复学校,学杂费每人每学期补助2310元。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困境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资料:
1.《钟落潭镇困境儿童补助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在校证明原件(限在读困境儿童提供)
3.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初审。村(居)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困境儿童有关材料审核和家庭走访,核实有关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报镇公共服务办。
(三)审核公示。镇公共服务办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发给村(居)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确认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公共服务办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报镇政府核定发放补助金。
四、计发时间
(一)困境儿童补助金从批准当月(当学期)起计发。
(二)困境儿童或家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或下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
1.困境儿童死亡的;
2.重病治愈的;
3.孤儿被依法收养的;
4.原被认定为孤儿,现找到生父母一方的;
5.原被认定为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中父母弃养的儿童,现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不再享受困境儿童补助待遇;
6.原被认定为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中父母在押服刑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现父(母)一方刑满释放或戒毒期满的,不再享受困境儿童补助待遇(从其父母刑满释放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期满3个月的次月起终止发放);
7.困境儿童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期间,停止享受困境儿童补助待遇;
8.年满18周岁不再属于困境儿童的;
9.户籍迁出钟落潭镇的;
10.出现符合停止享受困境儿童补助待遇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把困境儿童分类补助金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落实动态管理。各村(居)要加强困境儿童管理,定期核对和及时更新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确保困境儿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村(居)要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定期走访、了解、掌握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情况,及时协助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申请困境儿童补助金;要定期将困境儿童养育情况和实际困难向镇政府报告,共同维护儿童权益。要求监护人承诺并落实困境儿童补助金仅限用于儿童交学杂费或生活费上。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0-37055039),接受群众举报,一经查实,次月(或下学期)起停发补助金。
(四)严肃政策纪律。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困境儿童补助金的,取消其享受补助金资格,责令退回补助金。镇、村(居)两级工作人员在困境儿童认定和审核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方案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