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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2025年度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营运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来源:太和镇 字体大小:

  经研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营运机构进驻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营运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营运机构进驻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了贯彻落实太和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强化“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体系建设,满足辖区群众对高水平家政服务及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设置基层家政服务站,增强辖区居民群众满足感及幸福感。

  (三)项目经费:10万元/年。

  (四)项目年限:三年。

  1.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各类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宣讲活动(如重点群体就业跟踪服务、职业指导、举办招聘会、“南粤家政”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公益课堂等相关特色活动)。二是开展“南粤家政”公益课堂活动(为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公益课堂)。三是开展“南粤家政”公益服务(为困难群众如就业困难家庭、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服务)。四是用于购置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站点办公设备、印制宣传资料等站点运营管理所需物品。五是用于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站点场地建设、维护及改造等项目。

  2.基层服务站项目场地由甲方提供并承担场地水电费。

  3.项目运营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由乙方按照《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乙方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并由乙方自行与服务需求方达成服务协议,若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二、项目要求

  (一)运营要求:太和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通过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http://www.38613861.org.cn/)完成。按要求将日常业务订单和服务合同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体检、培训经历、技能证书等信息录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二)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转介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三)收费标准:运营机构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收费需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公布。

  (四)运行模式:持续推进太和镇基层服务站的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镇辖内的村(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充分整合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与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工站(家综)等区域内服务机构建立双向合作转介服务关系,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30%。

  (五)人员要求: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服务种类多样,基本满足太和镇辖内村(居)民需求。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六)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

  (七)家政服务员管理: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制定家政服务员守则,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体检、奖惩制度。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参加家政服务意外伤害、职业责任类保险。

  (八)质量管理:客户回访率100%,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

  (九)培训管理:积极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站负责人、工作人员专项培训。“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和回炉培训,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十)社会责任:按照开展太和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招聘至少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镇辖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考核要求

  每个季度考核一次,每次考核60分以上达标,低于60分不达标且必须整改,全年考核有两次不达标且未按要求整改将取消进驻资格,解除合同。营运机构需要根据每季度的考核结果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四、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五、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报名申请函,盖报名营运机构公章(格式按附件2提供);

  (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营运机构公章;

  (三)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营运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营运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五)参与报名的营运机构提供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方案;

  (六)参与报名的营运机构提供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项目收费表(单独密封);

  (七)营运机构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八)参与报名的营运机构提供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营运经验的证明材料(有开展居家服务、养老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服务以及包含以上4项服务转介功能服务的营运机构优先考虑)。

  (九)参与报名的运营机构有运营居家服务、养老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服务的服务功能场地优先考虑(提供场地证明及相片证明,需要实地考察)

  六、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相关科室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营运机构将获得进驻资格。

  (二)本次比选仅选出1家营运机构。参与报名的营运机构不得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七、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党群服务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87466477。

  九、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组织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十、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太和镇党群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6647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中路22号-太和镇党群服务中心204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委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020-87423438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拟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拟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营运机构进驻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二:报名申请函.doc

  附件三:营运机构声明.doc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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