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白云区辖内各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作情况及项目开展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评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提升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各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工作。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穗财采〔2015〕200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引><广州市政府购买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指引><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指引>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穗民〔2019〕12号),此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接此次的年度评估项目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白云区2021-2022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项目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邀请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五、项目报价:本项目费用包括所有因为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评估人员工资、福利、交通、电话、税费等一切费用。
六、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22年7月29日9:00至2022年8月 4日17:00
八、报名条件
(一)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五)符合《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指引(试行)》(穗民规字〔2018〕12号)要求,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七)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属于《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指引(试行)》(穗民规字〔2018〕12号)规定“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及“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四)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A4 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
十、递交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2年7月29日9:00至2022年8月4日17 :00(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一式五份);
(二)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7:00;
(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政府三号楼125室)。
十一、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10点;
(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政府三号楼119室)。
十二、比选方法
(一)组建评选小组;
(二)召开比选会议:由比选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三)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十三、评审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该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比选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敏慧;联系电话:86386183。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