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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远程停车场项目)》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远程停车场项目)》,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三、批准文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远程停车场项目)的批复》(20235300)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经核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远程停车场项目地块范围涉及用地11.0014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远程停车场项目拟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0014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高增村,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规划修改数据在线软件检测,现状为农用地4.6397公顷(其中耕地0.2551公顷),建设用地0.6244公顷,未利用地5.737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镇政府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白云区人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jpg

  附件3.白云区人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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