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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太和镇 字体大小:

  经研究,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包括:太和镇辖区内广从路、太营路、太和中路、太和北路、朝亮南路等道路沿线整体提升和“百千万工程”宣传氛围打造,营溪城市公园、营溪党建公园、太和文化广场等阵地文化氛围提升,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3、费用预算:不超过85万元。

  4、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二、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注册法人未列入失信人。

  2.具有相关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项目经验。

  三、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上午9:00-12:00、14:00-18:00。

  四、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申请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3、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方案;

  6、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提供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

  7、提供近两年相关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五、资格审查及公开比选方式

  1、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太和镇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2、本次活动共选出供应商1家。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太和镇人民政府7号楼103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87438561。

  八、以上报名资料如组织部门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未提供格式的,则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报名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九、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组织部门解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38561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投诉受理部门:太和镇纪委监察组

  投诉受理电话:020-87421271

  十、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y.gov.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拟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

  1、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报名申请函

  3、供应商声明


  附件1:太和镇“百千万工程”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2:报名申请函.doc

  附件3:供应商声明.doc

  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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