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12-440111-19-01-530621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河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同和街、京溪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3〕77号
区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关于审批沙河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同和街、京溪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联合评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沙河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同和街、京溪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对同和、京溪街内37个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区级公立学校、部队及未纳入其他项目实施的无物业住宅单元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单元面积约104公顷。共新建DN200-DN500污水管约18.98km、新建DN200-DN500雨水管约1.37km。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571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3.1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0.24万元),预备费421.31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