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402-440111-17-01-101397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园路109号院军队老旧住房
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66号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审批梅园路109号院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白云区2024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联合评审会议纪要》(云府工作会纪〔2024〕82号),原则同意《梅园路109号院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面积约0.6865公顷,建筑为2000年以前建设,楼栋5栋,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本次改造内容共23项,房屋建筑本体部分11项,小区公共部分12项,其中基础类23项,包括楼道修缮、楼道照明、楼栋排水设施、增设适老化设施、消防设施、修缮围墙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1.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86万元,基本预备费37.62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