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410-440111-17-01-903452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朗客整所白地AB1905121地块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108号
区土地开发中心:
你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申请大朗客整所白地AB1905121地块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的批示精神(云府〔2024〕请收1163号),原则同意大朗客整所白地AB1905121地块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705.93平方米。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56425.93平方米,其中安置房计容建筑面积约47763.93平方米,建设安置房3栋,每栋25层(含天面层),高度约79.3米,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肉菜市场、商业、公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1103.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31.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91.07万元、预备费1481.14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土地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