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一条至第四条和第七条,《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二条第4点、第6点和第四条第14点,《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一条至第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要求,并结合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南。
二、办理条件和人员类别
(一)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个人申请)
1.白云区户籍的在职人员。
2.白云区注册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申请)
1.白云区户籍。
温馨提示:公有制企业职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编制等人员的档案均由在职单位保管。
三、办理材料
(一)白云区户籍的在职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
2.在职凭证原件;
3.白云区户籍的从公有制企业职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离职人员请上传离职证明材料。
(二)白云区注册单位的在职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白云区注册单位的在职凭证原件。
(三)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
2.纸质或电子版的参保凭证。
温馨提示:
1.档案保管流程可浏览文末附件1。
2.在职凭证是指“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在职(入职)证明”(可参考附件2)或“社会保险参保证
明”(需包含申请当月或上月的缴费信息)。
3.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采用网上办理方式的。
四、办理及咨询方式
(一)网上办理。
访问网站“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并选择“档案接收”业务。
温馨提示:存档人选择“网上办理”的方式申请时,需按符合的申请条件选择对应的人员类别,符合人员类别的将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将不通过申请。
(二)咨询方式。
(1)现场。
地点:白云区齐富路88号D座716室(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电话:020-86555114;
(3)政务邮箱:rlzx@by.gov.cn
五、档案接收说明
(一)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二)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转递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委派专人转递,高校生可通过“高校毕业生档案”邮政专递(填写信息请浏览附件3)。以专人送取档案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严禁普通快递,个人自带等方式转递档案。
(三)原存档单位以“专人送取”方式转递档案至本中心,需提前通过邮箱预约。邮件标题以“单位名称+存档人姓名+专人送取档案”命名,附件需提供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文件(批复)、单位介绍信发送邮件至本中心工作邮箱(rlzx@by.gov.cn),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回复送档时间。
(四)档案存档期间,白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存档人提供免费档案服务,如档案保管、档案材料归档、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等业务。
(五)存档人办理相关档案业务,需按相关档案业务规定办理。
(六)存档人因户籍迁移、离职等原因导致不符合保管条件的,需及时办理档案转出。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