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背景原因
根据机构改革和省、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要求,2015年印发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云府办〔2015〕24号)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为适应机构改革调整后工作现状,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响应机制和工作职责,决定修订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相关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修订)《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印发)《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颁布)《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施行)《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3年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8年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8年印发)和《广州市白云区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五、咨询方式
如对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向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31529253,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