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导中心、各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云教〔2023〕39号)工作要求,经幼儿园申报、教育指导中心初审、教育局复审、行政会议审定和公示等环节,符合广州市白云区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共14所(名单见附件),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请严格遵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联系科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