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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项目代码:2406-440111-20-01-859496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4〕86号


太和镇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2024年白云区停车场建设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暨第四次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和龙村经济一社、二社共2个地块修建机械式停车库,总用地面积约192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62.70平方米,停车位约290个。和龙村一社地块采用6层结构,高度约20.43米,总建筑面积约3764.33平方米,停车位约140个。和龙村二社地块采用7层结构,高度约20.55米,总建筑面积约4798.37平方米,停车位约150个。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库的地基基础、土建结构、停车设备、配套的外立面及内部装修、给排水、电气、防排烟系统的设备用房及设备、管线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260.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56.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76万元,预备费167.41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水库移民专项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太和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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