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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字体大小:

音频解读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标准打造智慧治理、智慧政务和数字经济三位一体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为目标,规范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保障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关键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强化建设统筹、协同、共享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9号)《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穗政数〔2022〕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总则、规划、立项、采购、建设、变更与终止、验收、评估以及附则等九章节三十七条内容,明确了信息化项目范围、相关单位职责、项目建设和变更流程,以及项目建设后续的验收评估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白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定义和范围。信息化项目的类别,分为建设开发类项目、运行维护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等三类。规范了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了信息化项目的资金安排及建设原则。

  第二部分为规划。明确了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的规划要求,并对各要求内容进行了具体解释和说明。

  第三部分为立项。明确了信息化项目立项所包括的需求申报、方案编制、立项审核(包含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造价评审、联席会审)、立项批复等环节,并对需求申报、小微项目管理、立项申报条件等立项管理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

  第四部分为采购。明确了申报单位在开展采购过程应符合的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为建设。明确了参与项目建设各方的服务范围和责任,包括建设质量责任、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安全责任等。

  第六部分为变更与终止。明确了项目变更的具体规范:包括不可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约束条件、变更说明及依据、变更金额计算等情形的管理规定,以及项目终止的管理流程。

  第七部分为验收。明确了信息化项目最终验收分为合同验收和验收备案两个阶段。项目单位负责所有验收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验收管理监督、指导和验收备案审核工作,并对不同金额范围项目的验收形式进行了说明。

  第八部分为评估。明确了项目效能自评范围和主体责任,对效能评估的内容和资金安排做了说明。

  第九部分为附则。规定了信息应用系统需接入区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明确了共享的要求和范围,以及共享不达标的限制措施。还规定了对需要使用区政务云资源项目的要求,以及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单位及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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