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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部分方向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区科工商信局 字体大小: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部分方向入库申报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入库方向

  (一)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对2023年度内认定为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每个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25万元。项目内容应在以下范围内:加强整体规划布局和商业策划,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引进知名企业和品牌,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建立优化消费监测体系,鼓励企业纳统,举办促消费活动等。

  (二)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按

  发票日期计)开展健全完善县域地区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仓储设施(项目地址需在广州,项目位于并服务涉农区优先)、推动减少流通链条和降低流通成本的相关项目给予支持。每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额度(核定支持范围发票金额)的40%,不超过企业申请支持额度。

  二、入库材料要求

  请申报企业按照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入库方向填报项目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和提供申报书(详见附件3)等申报材料,一式4份并胶装成册(不接受非纸质封面或其他装订方式),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与PDF扫描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申报主体、投资主体与发票主体必须一致。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

  2.申报书(详见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申报单位是街道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合同。

  6.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计划或者实际支付明细、相应的项目支出发票、付款凭证等。属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投资额及发票时间,需要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不在此范围内的不得列入。

  7.其他辅助材料。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批准许可文件。建设类项目,提供项目立项许可、核准或备案文件;涉及场地的,提供相应的用地、规划、建设等文件(复印件)。活动类项目,提供相关单位主办或支持举办的通知等文件,或活动举办所需的批准文件。

  (2)直观反映项目效果、建设过程的相关材料,建设类项目可提供建设现场照片、改造前后新旧对比照片(彩色),活动类申报项目提供宣传报道的报纸版面(复印件)、网页截图、举办现场照片等。

  (3)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格、资质、奖励、荣誉证书等。

  三、负面清单

  支持对象应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一)实施单位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二)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申报单位不得将其计入项目投资额)。

  (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或与支持方向关联性不强的支出(申报单位不得将其计入项目投资额)。 

  四、申报要求

  由于入库时间紧,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商贸发展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915室),以及将完整的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商贸发展科邮箱:kgsxslk@by.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部分方向入库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入库明细表.docx

  附件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书.docx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陈碧瑜,联系电话:8073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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