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2〕1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05号)),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365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健康城二期地块(地块九水田部分)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梅田村、良田村、障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14.3652公顷,其中耕地11.9750公顷、园地2.0381公顷、其他农用地0.3520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6月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钟落潭镇政府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钟落潭镇政府。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0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