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2022〕25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
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白云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第二节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 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升级
第三节 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
第四章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第一节 积极推进减污降碳
第二节 加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建设
第五章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第一节 强化大气污染精准防控
第二节 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第三节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第四节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第六章 加强“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二节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第三节 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第七章 坚持系统治理,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第一节 提升土壤污染防控能力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第四节 加强农业污染源头治理
第五节 深化农村环境治理
第八章 防治噪声和光污染,营造健康舒适宁静人居环境
第一节 加强光污染防治
第二节 营造宁静人居环境
第九章 统筹生态保护监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
第一节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节 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利用
第二节 强化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第三节 完善核与辐射监管
第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管理制度体系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第六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第七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十二章 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 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第二节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实施重点工程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
第四节 强化实施评估
名词解释
附表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起点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是广州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时期,也是白云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窗口期和攻坚期。为科学谋划好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0〕39号)要求,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府〔2021〕16号),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全面开启美丽白云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十三五”期间,白云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污染治理力度空前、环境改善成效显著。
(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蓝天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20年,白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7%,PM2.5、PM10、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均明显下降,其中PM2.5、二氧化硫浓度下降幅度突出,分别达到35.9%、46.2%。二是碧水攻坚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白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省考李溪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国考鸦岗断面和省考大坳、石井河口断面水质均提升至Ⅳ类,四个断面年均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39条黑臭河涌全部消除黑臭,基本实现“长制久清”;1059宗小微水体中124宗存在黑臭问题小微水体全部达标、消除黑臭;景泰涌整治入选全国治水典型案例,白海面涌整治入选2019年广东省“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环境风险管控能力逐步强化。“十三五”期间白云区完成569个农用地点位采样分析、160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31家重点行业企业采样分析工作;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评审10宗建设用地场地初步调查报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森林覆盖率26.6%,新增绿地252万平方米、口袋公园72个、碧道170公里。
(二)城乡生态环境整治效果显著。九项城市更新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五年大变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得到国务院督查组充分肯定,全部行政村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99个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31个行政村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公厕覆盖率、道路硬化率实现4个100%,完成519座公厕“厕所革命”,数量全市第一。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入2.5亿元全链条建成垃圾分类体系,569个居住小区(社区)2019年底楼层撤桶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基本实现全覆盖,创新城中村“栋长制”和农村“上门收+星级评定”模式,探索解决适应城中村、农村垃圾分类特点的有效办法,并同步推动完善城中村“栋长制”体系配套建设,农村完成“撤斗改桶”,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完善村集体历史用地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开展村级工业园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村级工业园1347个,排查园内工业企业5800余家,整治提升村级工业园超1000万平方米,广州设计之都获评“广州市村级工业园高质量发展试点园区”。持续清理农业面源污染,累计完成1261宗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06%,提前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三)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走绿色发展道路。“十三五”时期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2.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排1.2万吨、0.17万吨、0.04万吨、0.13万吨。深化工业锅炉治理,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淘汰工业锅炉63台、工业炉窑1台,工业煤炭消耗量减少约9.5万吨。推动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疏解搬迁,拆除违建3100万平方米,整治“散乱污”场所5.6万个,“散乱污”历年整治力度居全市各区首位。推进“一园一城一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打造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生猪养殖、设施蔬菜、现代花卉三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加速成型。
(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4座新建污水处理厂通水投产,污水总处理能力提升至158万吨/天;累计完成65平方公里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建成污水管网1万公里,161个城中村、农村截污纳管实现全覆盖。建成李坑综合处理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完成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改造;创新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4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白云区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将重点污染源、VOCs重点企业、油烟餐饮业、建筑工地、加油站等逾800个点位纳入监管。推进“一镇街一空气监测站”建设,新建23个空气监测站,并配套空气质量APP,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建设“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监管系统。
(五)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查违法排污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检查企业30911家次,累计立案4480宗,查封违法企业1548家次,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175宗,较“十二五”期间增长49%;受理信访投诉9397宗,按期办结率100%。持之以恒推进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完成省环保督察359宗交办件整改工作;完成督察结束后反馈问题涉白云区牵头4项任务及配合41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环境问题。加强涉环保“邻避”项目源头防控,稳妥化解嘉业变电站、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邻避”矛盾。修编广州市白云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累计备案环境风险源212家,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六)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成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环境监管效能稳步提升。印发《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1号),明确全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河湖长制,基本建立“流域河长—区级河长—镇街级河长—村居级河长—网格员”五级网格化治水体系,2019年白云区被国务院评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十个县(市、区)之一。推进土壤评审改革,出台《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穗云环〔2020〕29号)。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出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印发〈白云区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穗云环〔2021〕2号)。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改革,落实“三减一降”,指导7家企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约1400个项目实施环评豁免,累计通过环评审批项目2718个;完成全区11877家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任务,数量居全市前列。率先出台区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首批51家达标排放、自主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执法有效性逐步提高。
“十三五”时期,白云区环保相关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表1 “十三五”环保相关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注:1.主要污染物排放累计减少量来自2016—2020年总量减排数据统计。
2.2020年白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已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广州市下达总量控制目标内。
第二节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当前,白云区人口不断增长、经济持续发展,但工业布局分散,村镇工业集聚区错综复杂,产业发展和水源保护以及生态用地等格局性矛盾仍然存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中清洁能源比重仍然偏低,先进制造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大而不强,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效支撑,资源环境压力大,产业绿色、高质量转型任重道远。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老百姓的期待仍有差距。“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仍有差距。重要河流水质达标基础不牢,2020年流溪河、石井河重点流域部分一级支流未达到市考核目标;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作仍需深入;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特点,臭氧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首要因素,2020年臭氧超标32天,占污染天数的94%;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升;建设施工、拆违工地数量多,扬尘浓度较高;污染减排空间潜力收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升级。
(三)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仍需加强。白云区国土面积大,环境复杂,企业、个体工商户多,环保监管力量与部门职责不匹配,环境监管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固体废物收运和处置水平较“无废城市”要求仍有差距,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待健全。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点位(断面)需要进一步整合、优化、补充,大气、水和土壤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有待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有待提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应用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体系尚不完善。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推进白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是白云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动力源泉。“美丽中国”目标的提出为“美丽白云”的目标实现指明了方向,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白云区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认识正在不断提升,各级部门、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和部署的思想和行动正在统一,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和督查检查机制日渐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正在形成。
二是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新契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广深“双城”联动、广州都市圈等重点发展战略实施,“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广州聚力推进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等,为生态环境合作协同、联防联控持续发力提供保障。白云区全面构建“6+6”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产业发展新生态,产业全面绿色转型迎来历史机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即将按下快进键。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白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良好经济基础条件。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及场景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引领区内传统产业集聚转型升级,为白云区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新手段新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强劲新动能。白云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为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搭建更高更好的平台,也对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大环保格局”的加速形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更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迎来重要窗口期。立足新发展阶段,白云区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生态经济,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加快推动“大环保格局”的形成。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强二优三、三产融合”产业发展路径,以“一园一城一示范区”等重大平台为牵引,以“6+6”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减污降碳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山水绿城,助力建设“美丽白云”,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做出白云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资源节约和生态优先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格局。
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精细管理、分类施策,以帽峰山、白云山片区以及流溪河沿岸为保护核心,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强化污染来源解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空间管控、风险严控。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强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落实全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抢险”的应急管理理念,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体系,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社会共治。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环境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形成“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白云建设迈上新台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为建设美丽白云奠定坚实基础。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下降比例达到市下达目标要求,深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持续提升,鸦岗、李溪坝、大坳、石井河口4个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流域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实现河湖“长制久清”。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增强。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放射性废源、废物监管进一步加强。
——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力争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绿色低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四大类共24项指标,各项具体指标见表2。
表2 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章 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推动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建设。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契机,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白云区“一园一城一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平台绿色发展,在低碳示范、生态环境治理、绿色贸易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推动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引领水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广东万里碧道白云样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放管服”等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
深化区域绿色协调发展。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加强与湾区城市资源整合、改革协同,加快广佛同城一体化、广清一体化,协同推进“白云—南海”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聚焦珠江沿岸(白云滨江段)20公里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协同推动流溪河沿岸周边区域融合发展。加强跨区域大气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城中村改造、村级工业园整治、连片工业园改造、精品街区等工程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资源能源利用,提升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质量。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国土开发用途管控,优化城镇开发布局,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白云山、帽峰山、流溪河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提升生态屏障功能,筑牢城市生态基底,维护生态系统安全和稳定性。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优化调整和落地实施,强化“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市建设等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作用。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动工业项目入园聚集发展,继续实施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工程,打造高标准典型示范园区。
积极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的示范创新,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
第二节 持续推动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城市绿色更新。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实施城市绿色更新。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白云区河湖密布、山峦起伏的生态环境优势,促进城市建设与丰富的环境要素深度融合,擦亮城市风景名片,吸引高端创新绿色资源入驻。稳妥推进旧村、旧厂房更新改造,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注重保护山水自然要素和历史人文风貌。推进“散乱污”场所常态化整治,围绕路边、水边、林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拆违工作,还绿于民,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资源容量和生态缓冲空间。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全面构建“6+6”现代产业体系为引领,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赋能升级,推动美丽健康、现代都市农业、航空运输与现代物流、现代都市消费、建筑业、轨道交通6大千亿级支柱型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形成智能汽车、激光等离子体、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设计服务、文化旅游创意6大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全面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聚集发展,引导零散低效工业用地集聚、小微工业园区聚集,推动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培育形成一批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区。严格环境准入,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区域规划环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城市建设、流域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领域的规划环评。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促进产业更新和绿色转型。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成效,落实市控制煤炭消费工作计划,推动煤炭消耗减量。完善天然气供储销体系,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成为重要能源利用方式,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加快氢能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与氢能应用相配套的供氢网络。积极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加快上下游产业发展。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和物流运输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绿色交通运输装备。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向外围转移发展。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加快形成“十一横九纵”主骨架路网,推进重点路段疏导和交通堵点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能力和通行效率。
第三节 大力强化绿色科技创新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化绿色科技技术赋能产业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综合实验区,打造体现世界产业和科技前沿趋势的大湾区未来产业培育核心基地。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加快推进绿色设计,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和污染排放。支持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态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及智能环卫装备制造领域技术创新。支持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领域VOCs的燃烧法、生物法、冷凝回收等治理技术。支持推广脱氮除磷深度处理、水生态修复、线路板等行业废水高效处理及回收利用、污泥资源化等技术。
大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推进绿色工业、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加快落后产能退出,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淘汰一批低能效、低产值、高污染企业。引导企业升级改造,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聚焦环保节能机电装备、绿色照明、检测咨询等主题,谋划建设一批专业化节能环保产业园和基地。支持节能产品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研发与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推动构建节能环保产业链。加强园区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共同治污、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循环化改造。加快创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加强产业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绿色新业态发展。
第四章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第一节 积极推进减污降碳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各领域低碳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总体部署,明确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探索部门、行业、区域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分解机制,研究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落实方案。加强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探索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先行。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深化白云区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分析,将温室气体管控制度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搭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框架。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管理机制,强化人员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合广州市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统计、核算和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配合广州市探索将碳排放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衔接,配合广州市探索将碳排放统计纳入环境统计,加强与环境统计体系、环境监测系统的对接。
推动各领域碳减排工作。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完善区域综合能源管理。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速交通领域清洁燃料替代,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渣土车等工程服务等领域实现推广应用。减少建筑领域碳排放,配合广州市推行新建建筑能耗指标限额设计制度。
第二节 加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建设
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城市能源供应系统、交通运输体系、建筑设施、自然生态等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优化城市综合排水防涝系统,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提高城市气候韧性。加强气候变化系统观测和基础研究,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区域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推进城市森林绿地建设。加快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增绿工程。大力推进建筑、桥梁等的立体绿化建设工作。调整优化森林树种结构,不断提升森林汇碳能力。
优化城市通风环境。合理开发和保护气候资源。构建城市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空气流动性。连通城市绿地,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雾霾问题”,改善城市气候。
第五章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第一节 强化大气污染精准防控
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配合推进广州市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建设,完善各种大气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控,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调查及臭氧污染成因解析工作,探索臭氧及其前体物污染规律。配合广州市制定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动态调控方案,开展臭氧关键前体物走航监测,完善减排清单,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精细化协同管控。
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会商联动机制,优化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用,结合“一镇街一空气监测站”监测网络,推动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臭氧等监测信息共享,提升精准治污水平。
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指引和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污染天气预判和应对能力。全面梳理重点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类型,对减排措施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制定完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实施绩效分级管控。
第二节 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加强车油路联合防控。配合广州市推进低排放标准机动车更新淘汰工作,加大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联合监管执法,强化营运柴油车尾气排放污染整治,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配合广州市开展对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新车环保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扩大夜间卸油、错峰加油范围。加强成品油质量和油品储运销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涉油品违法行为。整治交通拥堵黑点,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措施,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查力度,加强排气状况和使用油品质量检测,依法查处冒黑烟工程机械。配合广州市加强对新生产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机械违法上路专项整治。
第三节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VOCs普查,摸清白云区重点行业VOCs排放底数,实现排放源清单动态更新,巩固重点企业“一企一方案”治理成效,推进企业依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实施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分级管控,开展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开展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子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按行业精细化治理。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
实施VOCs全过程排放控制。注重源头控制,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推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格禁止新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新增项目实施VOCs排放指标减量替代。继续加大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推广力度并深化管控工作。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储罐综合整治。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快建设涉废气排放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对其他有组织排放口实施定期监测。强化过程监管,完善重点监管企业VOCs在线监控网格,探索建立工业聚集区VOCs监控网格。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巩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成效,推进在线监控工作,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配合广州市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
加强工业锅炉排放治理。巩固工业锅炉综合整治成效,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严格实施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推动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集中供热规划。
第四节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继续强化扬尘管控。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运用视频智能识别监控、扬尘在线监控、无人机飞行巡查等先进技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通报、约谈、处罚、曝光力度,持续推动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推进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视频智能识别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加强道路洒水保洁抑尘,落实渣土运输车全封闭运输,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封闭管理。
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强餐饮企业巡查执法,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比例,开展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餐饮场所开展集约化综合治理及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加强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监管。大力打击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村和村组禁烧联防联控责任,持续加大秸秆、落叶等禁烧力度。加强露天烧烤管控。落实禁止销售、燃烧烟花爆竹要求,重点做好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第六章 加强“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划、立、治”。科学推进现有水源保护区规范优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快备用水源应急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勘界和标识牌设置。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强化污染源头控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提升饮用水源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流溪河、珠江西航道等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建立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控网络,完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完善水源地周边防侧翻和路面污水收集截排、应急处置等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第二节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加快流溪河、白坭河、石井河、珠江西航道、沙河涌等河涌入河排污口的分类管理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规范设立标识牌。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禁止在地表水Ⅰ、Ⅱ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统筹城乡生活污染源整治。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强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和错接、漏接整改。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农村和重点河涌周边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中村截污纳管全覆盖,全面攻坚排水单元达标。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谋划建设分散式污水厂站,推动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零直排”。
推进工业污染源整治。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和排放监管,严格实施工业污水全面达标排放。严控工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控制。引导工业企业集中入园,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提升重点企业废水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预警能力。
推进农业污染整治。强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建立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加强种植污染管控,推行绿色生态种植,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和设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强化“三线一单”在水环境空间管控方面的应用,推动各分区管控要求落地实施。大力推进重点河涌综合治理,优化“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统筹推进流溪河、白坭河、珠江西航道、石井河等主要河流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健全和完善河涌“长制久清”机制,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考核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未达标水体制定达标攻坚方案。
加强跨界水环境联合整治。进一步完善与从化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治水问题,共同推进跨界河涌水环境整治工作。
第三节 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水生态系统调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道、典型污染水体、重要湖库等水体的水生态摸底调查,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
推动美丽河湖水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河涌整治和生态修复,重构河涌生态系统,完善湿地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水源涵养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扩大水生态系统分布空间、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白云绿色生态水网。推进鱼类洄游通道恢复和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推广大源村沙坑涌河碧道建设经验,高质量推进流溪河沿岸、珠江西航道碧道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高质量碧道548公里。
第四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定额管理,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达标建设。实施节水行动,加强用水大户节水管理,深入抓好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大力推动规模以上取水用户、工业园区、重点工业园区块开展节水改造。优化城镇供水管网,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和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改造。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着力保障河流生态基流。优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河涌连通及水网活化,加快推进白云湖与中心城区河涌水网相通,推动生态调度和相关闸站工程建设。加强重要河道生态流量动态监管,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有效保障流溪河、白坭河、珠江西航道等河道生态流量。
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推进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京溪净水厂为示范,推进江高—石井、龙归、竹料净水厂改建工程,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尾水达标处理后用于生态和景观用水、河涌补水。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园林绿化浇灌、建筑施工等。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
第七章 坚持系统治理,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
第一节 提升土壤污染防控能力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落实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强污染风险源头防控。深入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堆场、固体废物堆场、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以及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管,逐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进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推广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零排放”的绿色养殖模式。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鼓励农民回收农地膜,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土壤新增污染。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根据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实施农用地分类分级管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风险管控,采用修复式休耕、轮作休耕、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强化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行农艺调控、退耕还林还草及非食用经济作物、目标污染物(如镉、砷、铬、汞、铅)低累积作物等替代种植,构建安全种植模式。推动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绿色修复,加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管,防止修复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管理。加强白云区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分级与再开发利用管理。持续开展地块调查评估,鼓励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严控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后续使用要求。完善白云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清单,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再利用模式。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情况信息公开,加强风险防范和公众监督。
持续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实施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规范引导土壤污染修复行业良性发展,加强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防控和修复、评估等活动企业监督管理,将土壤污染修复过程监管纳入日常土壤监管执法。鼓励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即投入开发建设。加快建立污染土壤外运监管制度,明确污染土壤异地处置环境监管要求。提升土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与舆情应对。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开展地下水“双源”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快推进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污染地下水。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逐步将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防治方案、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中。
第四节 加强农业污染源头治理
推动种植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种植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畜—沼—种”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打造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养殖基地,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者主体责任,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引导农村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提升中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健全和完善池塘养殖水排放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应用节能减排、节地节水、循环再用等环境友好型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到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强化种植养殖污染监管。提升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水平,推进禁养区信息化矢量化管理。建立健全防止河涌(含支涌)周边畜禽养殖场反弹长效机制。落实规模养殖场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与农业部门协作联动,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畜禽养殖项目。加强畜禽养殖动物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加强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农膜使用监管。
第五节 深化农村环境治理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严格饮用水源、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乡镇、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企业、养殖户、农户排污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厕所革命”,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及雨水排放渠道,对于人口密度较大、城市化水平较高的106个自然村,参照市政截污标准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结合白云区已有垃圾处置设施,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配置转运站、压缩站。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行政村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深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成效,提升岭南特色农房风貌,促进村庄美丽水平提质升级。依托碧道建设,开展乡村河道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恢复乡村河道水生态,提升河道两岸绿化美化水平,构建一批沿河岸、接村镇、辐射周边区域的白云碧道网,到2025年,建设基本型乡野碧道150公里。加强乡村公园建设,实施绿化景观路、乡村小游园、乡村绿化工程,推进成片连村村庄绿化美化。
加快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及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促进美丽乡村群建设提质升级。到2025年,实现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3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
第八章 防治噪声和光污染,营造健康舒适宁静人居环境
第一节 加强光污染防治
加强玻璃幕墙等反射光墙体使用区域、材料种类的规范管理及相关光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引,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鼓励应用绿色照明技术。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及开启时间。加强光污染危害及预防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
第二节 营造宁静人居环境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规划应用。健全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结合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的评估、划分工作,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推进区域环境噪声治理,强化交通干线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污染防控,全区声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加强房地产开发噪声污染防治,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标准。
推进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优化公路、道路、轨道交通选线,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和敷设方式,有序推动交通隔声屏障建设。加强部门联动,防范化解“先有路,后有房”邻避问题。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推进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引导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使用降噪设施,鼓励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声、消声机械设备。建立健全施工单位、街道社区、受影响单位与居民、相关部门参与的工地噪声沟通交流机制。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加强施工噪声专项执法,防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公共场所娱乐、聚会、体育锻炼等活动,以及住宅楼装修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加强居民住宅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噪声监督管控,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探索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噪声模式。
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其噪声污染防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严肃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手续、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
第九章 统筹生态保护监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
第一节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底线思维,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地位,实行严格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执法巡查。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维护生态系统功能,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到2025年,生态环境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活、生产与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全面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归并整合优化,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边界范围,开展勘界立标,形成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各类自然公园为组成部分的白云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白云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
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廊道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区域生态廊道、组团生态廊道和社区生态廊道(社区绿道)三级廊道体系,强化休闲游憩功能。推进水鸟生态廊道(白云段)建设,打通夏茅水河廊道,拓宽和优化石井河及左干渠沿岸廊道。开展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及机场高速两侧景观围带建设,完善高速、快速路两侧生态廊道,加快将交通主干线两侧打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景观带。完善森林公园入口处绿道建设,实现生态廊道节点连通。
第二节 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山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加强受损弃置土地生态修复。实施受损山体修复,推进白云山还绿于民。加强白云区东部山林生态系统治理,积极推进天然林生态修复和林分改造。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保持森林覆盖率整体平稳。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森林生态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重点河段及湖库生态修复,保护流溪河、白坭河、石井河、白云湖、和龙水库等重要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河湖水岸自然生态系统。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保护,配合完成广州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推进白海面湿地、白云湖湿地等重要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推进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完善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城乡公园体系。加强白云山、帽峰山等重要城市绿核周边环境治理,推进白海面、白云湖等公园建设和保护。逐步完善镇级公园、村居公园及社区公园,提升公园绿地绿化管养效能。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绿化,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合理安排绿化用地,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推进景观绿化、立体绿化、道路沿线绿化等,增加城市绿色底蕴,打造生态宜居城区。
第三节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保护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生态系统,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配合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本底综合调查评估、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长期监测工作,配合推进专项规划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
第四节 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配合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利用
建设“无废城市”。按照广州市统一部署,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工业,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构建绿色循环生产模式,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推进现有和新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大力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打造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进快递、外卖包装绿色化。优化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可回收物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回收”、自助有偿回收机等新型再生资源回收方式。合理布局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促进施工余泥、渣土等建筑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提升秸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完善李坑、兴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环卫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督促工业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管理水平。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登记管理。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
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配合广州市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工业企业自建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发展,加强小微型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完善建筑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合理布局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站点,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大企业清库存力度,严格控制企业库存量,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信息。配合广州市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对危险废物超过贮存期限、贮存环境风险突出、产生种类与处置能力不相匹配的企业,及时介入消除隐患。监督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技术落后、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不达标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淘汰,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行为。
第二节 强化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环境准入,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推动现有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提标改造,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选址,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优化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淘汰落后生产储存设施,推动违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严格常态化监管执法。加强原油和化学物质罐体、生产回收装置管线日常监管。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严格安全处置,确保分类存放和依法依规处置。
第三节 完善核与辐射监管
加强核与放射源监管,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行动,排查放射源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加强电磁辐射项目管理,建立全区电磁辐射污染源动态档案,按省、市要求实施主城区电磁环境网格化监测。强化核与辐射应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加强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辐射科普知识宣传,推进核与辐射利用技术单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安全例会和例检、风险排查管控及隐患治理等制度体系,源头预防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完善白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加强重点区域、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环境风险评估,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企业环境监测与监管,引导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聚集区开展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预警监测。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大力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点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性参保范围。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市部署,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深化改革。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政府综合决策的能力。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1号),压实区直职能部门、镇街、村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作用,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
完善生态环境财政管理责任制度。配合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制度体系,制定水、气、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及社会公众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普法层面对内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外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立法、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机制,推进“送法上门”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加大协同执法力度。落实环境违法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联合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优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鉴定程序,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举措,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方落实生态修复责任的监督机制。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健全企业污染治理责任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环保专员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使用在线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区域规划环评的宏观调控、建设项目环评的源头防控作用,加强产业园区和专项规划环评管理,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优化源头预防体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优化行政审批效能。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专家监督管理。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推行环境治理市场化。大力培育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环保产业,推进环境治理市场化。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推动企业参与环境权益交易。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机制建设,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覆盖面。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完善信用评价修复机制。健全企业信用强制披露制度,依据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依法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
第六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入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配合省、市构建“大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执法监测能力。统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科工商信等部门生态环境监测资源,推动建立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加强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推进监测信用评价,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格。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点位,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5G通信、无人机(船)、地理信息系统、智能感知、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完善监测体系。结合“智慧环保”平台开发,推进大气和水环境预警防控网格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预警防控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整合执法职责,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完善镇街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组织构建园区基层环境监管体系。探索以网格化管理的方式组织环保员完成监管工作任务,规范环保员监管工作。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差别化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正面清单内企业落实现场检查减免政策。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应用无人机、走航监测、智能预警等科技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精准度。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落实权责清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明晰执法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依法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禁“一刀切”。
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整合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推进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环境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建设“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实现数据整合共享、污染源监管全覆盖。设置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架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分工与职责,全面压实“职能部门—镇街—村居”监管责任。依靠执法正面清单、信用评价等级,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完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及应急物资调度工作体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和保障,推进无人机(船)、走航车等先进设备或技术在环境应急事件中的应用。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库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公众宣传培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支撑。持续开展臭氧来源解析,组织实施臭氧生成机理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利用。
第七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信、访、网、电、微等环保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推行有奖举报,创新奖励方式。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规范行业绿色发展,促进行业环保自律。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宣传合作,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鼓励建言献策。
第十二章 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 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题。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程、专题讲座及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加大各类人群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和科学素养。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理论宣讲,弘扬生态文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动员各方力量,聚集优势资源,形成生态环境宣传合力。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站、资源热力电厂、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等场所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用,因地制宜建设环保教育实践站点,向公众开放相关环保设施。依托景区、公园、社区、学校、展览馆、图书馆、环保领域龙头企业等场所,继续推进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推进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系列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利用“广州生态环境”政务两微平台、珠江环境报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进展及先进典型。
第二节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大力推动绿色生活创建。积极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鼓励和引导创建对象广泛参与创建行动,提高白云区创建领域绿色化水平。
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包装,践行禁塑令,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深化“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减少铺张浪费。鼓励绿色出行,在新、改、扩建道路中适当增加自行车车道,鼓励和引导公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方式出行。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在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中形成低碳、环保、节俭、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白云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1号),建立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实施重点工程
以建设“美丽白云”为牵引,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带动作用,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
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投入。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金专款专用监管,严格审核和检查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效益。
第四节 强化实施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推动各项规划任务和目标落地,根据评估结果科学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和规划实施进度。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宣传,提升公众认知,营造良好的规划实施社会氛围。
名词解释
1.“四个出新出彩”: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
2.“双城”联动: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新征程中持续释放“双区驱动效应”,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在新征程新高度上“比翼双飞”。
3.“一核一带一区”:指由珠三角地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4.“6+6”现代产业体系:指六大千亿级支柱型优势产业集群及六大面向未来的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包括美丽健康产业集群、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集群、航空运输与现代物流产业集群、现代都市消费产业集群、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和建筑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包括智能汽车产业集群、激光等离子体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设计产业集群、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集群。
5.“一园一城一示范区”:指广州民营科技园、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
6.“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碳排放达峰:二氧化碳排放(以年为单位)在一段时间内达到峰值,之后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2016年4月,包括中国在内的170多个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巴黎协定》,承诺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且全球温室气体应在2020年或更早达到峰值,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净零排放。我国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
8.多规合一: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9.海绵城市: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10.“六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11.地下水“双源”: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
广州市白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具体重点工程相关内容最终以水务部门相关规划、方案、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