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推进“好民政”工程,为民生福祉注入新活力,白云区民政局决定开展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3日--7月19日。
三、申报主体
(一)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法人机构。
(二)在白云区各镇街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三)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四)申报前一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申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五)未达登记条件、由白云区镇街实施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选择通过属地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工服务站承接机构的名义申报,也可选择依托与自身业务活动相关的其他经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申报。
(六)各创投主体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地、受益对象必须属于白云区辖内。
四、资助范围
此次公益创投的资助范围包括为老服务、助残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扶贫济困、社区治理(乡村振兴)五大类,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一)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群提供医养康养、康复护理、家庭照护培训、适老化改造、生活照料、智慧养老、融入数字时代、认知障碍症照护、临终关怀等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等。
(二)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为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辅助器具及康复辅助训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辅导、环境无障碍、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娱团队建设等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
(三)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类。主要包括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行为偏差青少年、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帮教助学、心理支持、法律援助、行为矫正、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帮扶和权益保护服务。
(四)扶贫济困类。主要聚焦民政重点服务对象,包括为低保低边、特困人员、机构内孤儿成年后社会安置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资源链接、医疗服务、教育支持、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心理疏导、情绪支持、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照料服务、走访探视等服务。
(五)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类。主要包括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五社联动、社区协商、纠纷调解、平安综治、邻里互助、全龄友好、社区融合等围绕社区(村)存在的服务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帮镇扶村、农业技术培训和知识推广、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解决乡村振兴短板和镇村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问题、发展乡村文旅等乡村振兴服务活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和资源利用等公益项目。
五、资助规模和要求
参与申报的项目计划内容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围绕资助范围类别进行设计实施,符合政府相关政策的导向。
(二)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清晰、受益群体明确、具有公益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推广性,能够为辖区居民带来实际的服务。
(三)每个社会组织每届可申请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不超过三届。
(四)政府部门已提供了相同服务、已安排专项资金或购买服务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
(五)不资助直接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奖学金和补贴、课题研究、宣传图书赠送、投资、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基建、购置设备和服务设施等活动。
六、资助标准及程序
本次公益创投拟资助项目总数不少于5个。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且不超过5万元,剩余40%由创投主体进行自筹。资助资金中用于本项目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30%,项目自筹资金不受此比例限制。
资助项目经确立后将按程序对资助资金进行2次拨付:合同签署后拨付资助金额的70%,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七、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
(二)根据实际情况后附项目实施方案、自筹资金筹措方案等。
(三)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已成立党组织的,提供党组织成立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等级评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六)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劳务合同(加盖公章)。
八、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1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文档发送到邮箱gzjgsgzx@126.com,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并以“机构简称+白云公益创投申报材料”格式命名。电子版材料评审单位审核无误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至承办单位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178号,收件人:彭社工,17818521469),逾期不予受理。
九、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将在申报截止后进行,由专家成员+有关行政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评分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按评审小组平均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资助名单。
确定拟予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后,将按不低于20%比例从中抽取部分创投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对书面材料与实地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取消扶持资格,由评审成绩靠前的项目按顺序递补。
十、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7月—2024年12月。项目一经确定,由主办单位与创投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签订资助合同,并实时做好实施报送、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工作。
十一、活动管理
(一)资金管理。创投主体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购买固定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主办单位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创投主体可及时与主办方项目人员沟通项目的进展。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创投项目定期通过面谈、线上沟通、现场参与活动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应通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并报主办单位。各创投主体要从确保创投活动安全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项目参与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做好项目活动和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020-86382062
承办单位: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020-83709398
申报邮箱:gzjgsgzx@126.com
附件:
1.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docx
2.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评分标准.docx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