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扫描版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byqwjjgb@by.gov.cn。(联系人:潘老师、赖老师,联系电话:39431778)
2025年度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工作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择优引进、公开公正,重点岗位、紧缺人才、一线岗位优先原则。2025年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重点用于我区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岗位、紧缺人才、急需人才、一线岗位等。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鲍涵慧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丘小筠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成员:戴瑛 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负责统筹协调指标分配和使用相关事宜。
三、适用范围
用于保障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的重点岗位、紧缺人才、特殊需要人才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如: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预防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
四、具备申报条件
申请对象必须是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在申报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30日),参保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如申报单位为近2年新成立、设立的,引进人才应已在申报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二)持有“广州人才绿卡”“云聚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持卡需在有效期内)。
(三)特殊需要人才(申报单位需提供岗位特殊需要说明和特殊需要人才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专长、能力、获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等)。
五、具体标准
(一)建立入户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详见附件1);
(二)根据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次按照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紧缺人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预防医学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是否是科室带头人进行设置分值表;
(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如遇积分排名相同的情况,按是否为紧缺专业人才、是否为学科带头人等进行确定。
六、申报材料
(一)身份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和户口簿(首页、个人页,首页:右下方须有派出所盖章为有效;个人页: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外,还须有身份证号码,籍贯须明确:省和市(县))。
(二)学历或资格材料。
1.学历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三项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境外学历验证证明查询: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学历鉴定需有效期选择6个月)。
2.职称、国家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材料
(1)职称、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查询网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人事人才)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3.白云区高层次人才材料
有效期内的云聚英才卡、广州人才绿卡(正反面)。
(三)落户地址材料(拟入户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迁入直系亲属房产的需提供同意落户证明。
2.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3.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4.迁入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镇)公共集体户的,提供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附件2),承诺个人无以上1、2、3点规定住所,规范填写街道(镇)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信息,在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并加盖捺印(手指印)。
(四)随迁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户口簿(首页、个人页,首页:右下方须有派出所盖章为有效;个人页: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外,还须有身份证号码,籍贯须明确:省和市(县))、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申请人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个人页,首页:右下方须有派出所盖章为有效;个人页:除了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外,还须有身份证号码,籍贯须明确:省和市(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为手写版、有信息更改或公章模糊等情况,需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后提交;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确认后予以受理)。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五)公示情况材料。
1.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2.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
(六)单位提供材料。
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白云区使用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步发byqwjjgb@by.gov.cn。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出生至今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3个月内)
(八)其他材料。
1.如需引进特殊急需人才的,还需提供岗位特殊需要说明(人才任职岗位、任职时间)和特殊需要人才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专长、能力、获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等)。
2.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许可证、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申请人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地白云区)的营业执照。
七、办理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附件6)。
(三)所在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报区卫生健康局,经局复核原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单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度分配入户指标数,按照个人所得积分排名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按有关规定及要求申办入户手续。
八、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获得入户指标后放弃的,今后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今年申请入户但未获得入户指标的,明年申请需根据有关条件重新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一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取消该单位次年入户指标分配资格。
附件3: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docx
附件5:2025年度白云区使用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4日